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OFHENANINSTITUTEOFFINANCIALMANAGEMENTNo.3 2009
SerialNO.147
商业银行柜面业务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
风险及其防范
李广平
(河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摘 要:劳务派遣用工可以增强银行人力资源配置的灵活性,降低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但同时,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和业务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过程中,应选择合格、合适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权责明晰、合法完备”的劳务派遣协议,完善甄选测评体系,加强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培训和日常管理等。
关键词:商业银行;柜面业务;劳务派遣用工;风险及防范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7796(2009)03-0049-03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劳动关系建立和维系过程中的风险日益增加,企业不得不审慎地选择劳动力雇佣的途径以及劳动关系的建立形式。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较为新兴的企业用工形式,因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劳动契约风险,同时保持用工单位的用工灵活性,而成为商业银行解决柜面业务人力资源配置问题的有效途径。但是,随着综合柜员制在柜面业务中的推行,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意识到劳务派遣用工在给企业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蕴藏着一些潜在的风险。因此,如何发现、甄别和应对劳务派遣用工带来的风险,对于众多希望通过劳务派遣来解决柜面业务用工的商业银行而言,就成为了一个急迫而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
一、劳务派遣的概念及主要特点(一)劳务派遣的概念
(二)劳务派遣的主要特点1.劳动关系和劳动契约的不统一性。从生产资
料与劳动力结合的标准或者“控制准则”的标准去判定,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是存在有劳动关系的。但在劳务派遣的实际运作中,被派遣劳动者并未同用工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契约,他们只是和劳务派遣机构签订有劳动契约,并作为劳务派遣机构的一名员工被派往用工单位参与劳动并接受其控制、指挥和监督。
2.劳务派遣就业的不稳定性。与传统就业相比,
劳务派遣就业属于一种有组织的依附性就业,它的产生和存在往往和用工单位的实际用工需求紧密相关,一旦没有用工需求存在,这些对于其所依附的劳务派遣单位而言成为无法创造价值的劳动者,也就失去了就业的保障。因此,多数情况下,劳务派遣就业往往被看成是一种临时性就业(TemporaryWork,Contin2gentWork)。
3.劳务派遣就业岗位的特殊性。从劳务派遣的
劳务派遣,又被称为劳动力派遣、工作派遣。作为一种兴起于20世纪美国的新型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指的是由专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不同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在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后将一定数量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并向其收取相关费用的一种经营行为。
实践情况来看,多数国家和地区与之相关的法律都对劳务派遣就业的岗位进行了限定。比如日本的《劳动派遣法》规定了禁止劳务派遣的一些行业领域,而法国的《劳动法典》则把劳务派遣就业在
收稿日期:2009-04-20
基金项目:河南工业大学科研基金项目(08XSK003)
作者简介:李广平(1973-),男,河南浚县人,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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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李广平 商业银行柜面业务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及其防范
一些临时性劳动的范围之中。我国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也要求劳务派遣就业一般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上。
二、商业银行柜面业务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在传统的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一方面,柜面业务因其劳动强度大、服务要求高的特点而形成了岗位流动性强、人员淘汰率高的现象;而另一方面,由于进人指标自上而下的严格造成了柜面业务用工需求无法得到有效的满足。通过劳务派遣用工的引入,既可以解决商业银行柜面业务岗位存在的大量用工需求难题,同时,又可以让其保持一定的人力资源弹性,从而达到增强银行活力和提升其竞争力的目的。但是,由于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的不稳定性以及岗位的特殊性,导致商业银行柜面业务在使用此类劳务派遣用工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一)法律风险
个由三方当事人和两种契约共同构成的关系中,派遣机构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名义雇主,要承担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的缴付等主要责任,而作为用工单位的商业银行负责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分派以及劳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虽然从严格意义上讲,劳动者只和派遣机构之间存在有劳动关系,但是,考虑到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过程发生在用工单位,而且我国相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一旦因为自身的原因或者是派遣机构的问题导致的劳动争议,作为用工单位的商业银行也很难摆脱所需要承担的责任。
(二)业务风险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柜面业务大多采用综合柜员制,由单一员工通过临柜窗口为客户办理本外币对公、储蓄以及信用卡等多种业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由于综合柜员制本身业务集合性和操作复杂性的特点,因此,在综合柜员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也存在着一定的业务风险。1.操作风险。在综合柜员制下,柜员单人临柜,
对于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不少国家和地区通过了专门的法规对其进行了规范,比如说劳务派遣的主体、劳务派遣三方的法律关系以及劳务派遣的用工范围。我国虽然颁布并实施了《劳动合同法》,但无论是在《劳动合同法》的正文中,还是在随后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都缺少对劳务派遣用工较为详细和明确的阐释。因此,在实际的操作中,难免存在一些法律风险。
1.用工岗位的适当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
面对的是有多样化需求的不同客户。因此,要求其具备较高的综合业务能力,柜员不但要熟悉会计、出纳、储蓄等方面的业务,还要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既要是点钞能手又要能熟练操作各种设备,还要能识别各类外币等。同时,还要求其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始终保持耐心细致的工作精神和不厌其烦的服务态度。否则,很容易因为操作上的失误或不当给客户和银行自身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或者是因为具有不能让客户满意的服务行为和态度让银行的信誉蒙受损失。
2.道德风险。作为直接和货币打交道的柜员,
定,劳务派遣用工应该被限定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的范围内,但对于什么样的岗位属于此类岗位的范畴并没有明确说明。因此,能否在柜面业务岗位中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无法得到一个确切的回答,这也就意味着商业银行能否长期在柜面业务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2.连带责任的风险。连带责任指的是派遣人员(即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受侵犯时,用人单位与劳
如果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在思想上建立起防范金融案件风险的道德防线,在特定的环境和诱因下就容易做出有损银行、有损社会、有损自己的违纪违法的事,如长款不入账、挪用客户资金、抽换传票等,这会给银行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和巨大的资金风险。另外,劳务派遣员工往往会因为和银行自己雇佣的员工在心理感知上的落差而容易出现情绪上的波动或者不稳定,这一点也容易导致其在日常业务管理疏漏的情况下铤而走险。
三、风险防范策略(一)法律风险防范
1.选择合格、合适的劳务派遣机构。商业银行
务派遣单位要对派遣人员共同承担连带雇主责任。即派遣人员在寻求司法救济时,可以将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作为共同被告,也可以只选择其中之一作为被告,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劳务派遣协议存续期间,作为用工单位的商业银行同劳务派遣机构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被派遣劳动者的共同雇主(JointEmployer)。在这・50・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李广平 商业银行柜面业务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及其防范
在选择劳务派遣机构时,首先要核查其资质的合法性,看其是否有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法定资格,从源头上降低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同时,要评估劳务派遣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劳务派遣机构并非是一个简单的服务机构,在其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整个过程里,都需要处理大量的专业性工作,比如员工招聘与培训、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以及社会保险等,也有可能面对诸如劳动争议的调解和处理等难题。因此,需要劳务派遣机构的工作人员熟悉相关的劳动保障法规,熟练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技能。另外,商业银行还可以对劳务派遣机构的风险责任意识和风险预防体系进行评估,尽可能地选择那些抗风险意识和能力较好的专业劳务派遣机构。
2.签订“权责明晰、合法完备”的劳务派遣协议。
更要完善授权制度、稽核制度和检查制度。通过授权制度,可以从授权对象、授权范围、授权金额等方面对综合柜员制中不同级别员工的权限加以定位,从制度上可以防止因授权权限不清带来的风险。强化稽核制度对于及时发现、纠正前台核算差错,遏制跨及储蓄部门案件的发生有重要作用。而检查制度的落实,一方面可以通过网点进行经常性自查,另一方面也可通过上级部门定期与不定期的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全面检查来达到防范业务风险的目的。
3.加强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劳
务派遣员工作为用工单位的实际在岗人员,在承担和用工单位自己雇佣员工相同工作的同时,却可能无法享有同等的权利和福利待遇,这难免会对其造成心理预期和满意度上的影响,而此种影响,又可能对员工工作的状态、工作结果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对于在柜面业务岗位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商业银行一方面要通过培训不断强化劳务派遣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另一方面也要通过系统的绩效考核、薪酬福利体系的落实,在劳务派遣员工心理上建立起有效的劳动付出和回报的良性循环。四、结语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出现,对于商业银行人力资源配置灵活性的提升以及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的降低都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对于有大量用工需求的柜面业务系统而言,更是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用工单位的商业银行,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过程中,必须在有效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与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合作并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日常管理,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发挥劳务派遣用工优势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规避此种用工形式可能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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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是劳务派遣机构同用工单位之间就所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签订的相关协议,是连接派遣机构、用工单位以及被派遣劳动者三方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界定和区分用工单位和派遣机构责、权、利的主要文档。商业银行同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首先要保证所签订协议的合法性,必须遵守我国现行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其次,确定劳务派遣协议的文本时,应该明确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发放工资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等义务,也要约定被派遣劳动者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退回以及退回方式,还要约定发生工伤事故等容易引起劳动争议的问题时的处理方式和费用分摊比例。
(二)业务风险防范
1.完善甄选测评体系,把好入口关。劳务派遣
员工一般都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选聘,然后派遣到用工单位。考虑到柜面业务岗位操作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商业银行在选用派遣员工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甄选测评体系,并要求劳务派遣机构在员工招聘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也可以在整个招聘的过程中派出专人进行关键环节的监督。在甄选的过程中,除了采用传统的笔试、面试之外,还可以采用职业性向测试、情景模拟测试、心理测验和评价中心等方法,加强对应聘者心理素质、职业道德水准以及服务意识等综合素质的测评,尽量降低因员工与岗位之间的匹配性差所可能引发的业务风险。
2.严格控制体系,确保监督检查到位。对于柜面
(责任编辑:王银枝)
业务岗位的劳务派遣员工,作为用工单位的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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