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书 篇1
第一条:总则
规范本次迁坟行为、保护坟主利益、结合村委会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治安环境、统一步骤,圆满完成迁坟任务。 第二条:本协议发生地点
1、被迁坟龙津州前吴村祖山。东至莲花湖水边,南至城岗祖山,西至岭背松林,北至钟山口水库。中心直径:南北600米,东西1200米。
2、新墓地安置曲江镇蒋巷村委会镇政府安置的吴村新墓地、具体范围以镇政府指定为限。
3、协议订立地点:红门村委会、吴氏宗祠。 第三条:迁坟时间
1、起始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时起至下午18.30分止。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准私自进入甲方新、老坟地。
4、如因政府有新精神需延期动迁或确属天气下雨大风等恶劣气候影响,不能正常工作,时间可协商往后推移。 第四条:工作规范
1、凡棺木完好、并经坟主同意整体迁置者,必须整体搬迁。 2、棺木损坏、不能整体搬迁者,坟主均得以缸、罐盛装,不准将亡者骸骨以它皿器物包裹草率了事。
3、甲、乙双方均需各自做好卫生防护、劳动保护工作。 4、凡前吴村新坟方位朝向:男性:偏向西南15度。女性:正南、前无明显树木视觉障碍。
5、吴氏祖山不能遗留任何先祖遗骨。
6、凡亡者颅骨必须完整的放置缸、罐顶部,体骨置于中下部,不准截留遗骨于浮土之内,并做好具体包裹、防腐工作。 7、新坟坑体积长: 宽: 深: 高:
8、挖掘墓棺,必须从墓土上部开始。棺木确系不能完整搬迁者,必须先移走棺盖,再取骨骸。
9、凡墓中所有陪葬皿物,一律归甲方坟主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隐瞒或偷盗占有。
10、凡破裂的瓦罐或搬运途中发生的盛皿破裂,必须置换完整的瓦缸、罐重新盛好方能置入新墓。
11、新墓行距、排距必须整齐一致,不准偏斜。 12、新坟拢土完毕、必须立即竖立新碑以为标记。 13、以上一切劳务均由乙方完成。
第五条:款项 1、以新墓地一坟一主为原则计算坟数,计量单位‘座’。
2、经坟主同意以棺木迁移者,其一座修葺完毕价为: 元/座。
3、以缸罐盛骨者,其一座修葺完毕价为: 元/座。 4、原己有以骨灰盒安葬者,其搬迁价为: 元/座。 5、有甲方坟主提出使亡者数人合葬一坟冢者,其搬迁价为: 元/座
6、以上价格包含缸、罐、盖、骨灰盒盛皿(由乙方出资购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现金结算。
2、全部迁坟工作结束,经甲方验收合符协议条款后结算清楚,三天内由丙方负责并监督付清全部劳资费用。
3、乙方领取协议款项的同时,必须出具领取款项收据。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召集坟主,引导、辨认墓主。
2、如乙方未能按协议精神投入工作,甲方有权临时中止乙方当前工作。
3、检查墓主棺木情况,登记造册纪录墓主碑记文载。 4、现场保管远代墓主陪葬皿物。 5、协调坟主与乙方配合工作关系。 6、全程监督现场运作,处理一切突发事件。
7、如乙方不能按协议正常履行搬迁工作,甲方有权在12小时内单方中止本协议,并立即另请它人。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认识、履行以上协议条款。 2、乙方可选择自老坟地至新墓地搬运路线。 3、一切挖掘、搬运工具由乙方自带。
4、乙方自备餐饮,调节工序按排。
5、乙方自备安全防护物质,培训指导参与搬迁工作人员知识。
6、负责将己定性的棺木或骨殖盛皿完好无损地搬迁至新的墓地,如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瓦缸罐碰裂,由乙方置换完整的新盛皿。
7、凡搬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不含与甲方工作人员)。
8、因本条第七款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负责赔偿。
9、乙方不得中途停顿迁坟工作,
10、凡本协议工作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负责医疗赔偿。与甲方毫无干系。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迁坟政策的落实。制订搬迁程序。组织、宣传、按排其体工作。
2、负责本次迁坟赔偿款项的及时落实。
3、负责平息因迁坟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调停各方关系。
4、监督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5、如发现有故意阻扰迁坟工作,挑起事端,引发群体冲突,制造不稳定因素,扰乱社会秩序者。丙方有权扭送其人至公安河西分局归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犯以上条约,则赔偿乙方当日参与搬迁工作人员每人工资30元。
2、乙方未按本协议规范中的某项操作,则扣除本规范相应的金额款项,并处于本项目三倍的罚款。
3、如乙方在搬迁过程中因与它人发生纠纷而拖延甲方的时间,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当日甲方工作人员每人30元,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全部搬迁费,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甲方与乙方的本次协议。
4、乙方如有偷盗坟墓陪葬物者,一经发现,乙方应按陪葬物价值十倍罚赔给甲方。
5、乙方如中途退出合约,24小时内不能履行本协议。乙方自愿赔偿甲方损失肆万捌仟元整。
6、丙方因玩忽职守,不务实事,贪污受贿,收受回扣,无所作为。甲、乙双方有权取消丙方资格,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论处。
7、丙方承担甲乙双方因迁坟酿起意外事故的主要责任,并承担连带的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代理人或村委会授权人签字并按指印,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迁坟工作完毕、完成结算后,本协议自然中止失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补偿协议书 篇2
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
20__年2月25日早晨,乙方为甲方运货,在重庆到成都高速路途中不慎翻车,将甲方货物损坏,给甲方造成人民币的损失,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甲方货物损失费人民币。
二、乙方以给甲方运货的方式抵扣甲方货物损失费,甲方将扣除每次运输费用的40%,直至扣完为止;若到五月底还未扣完,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剩余的费用给甲方。
三、乙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且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表示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双方代表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偿协议书 篇3
甲方:××公司××项目部 乙方(李某配偶):卢某 丙方(李某儿子):李男 丁方(李某女儿):李女 戊方(李某父亲):李父 己方(李某母亲):青某 见证单位(见证人):
甲方雇员李某,于20__年__月__日,在××××施工时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经其直系亲属提议,自愿与项目部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李某因工伤死亡补偿事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各方确认如下事实:
1、李某,男,汉族,现年__岁,身份证号:。
配偶姓名:卢某,女,壮族,现年__岁,身份证号:;两人育有一儿子和一女儿,
儿子姓名:李男 ,现年__周岁,身份证号:; 女儿姓名:李女 ,现年__周岁,身份证号:; 父亲姓名:李父,现年__周岁,身份证号:;
母亲姓名:青某,现年__周岁,身份证号:。 2、双方确认李某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
二、协议各方经过充分磋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 __省(区)政府有关工伤补偿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反悔。 三、李某在事故发生后的住院医疗期间,所有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出具的凭证,由甲方据实承担,共计×××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亡应当补偿范围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计算如下:
根据__省(区)统计局统计数字,__省(区)20__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__X元整,协议各方同意李某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也参照本数额确定。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据此,丧葬补助金为6×__X=__X元。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据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__X元。
3、甲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已支付的尸体冷藏、火化及其他费用××元,应从应当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中扣除。
4、供养亲属抚恤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规定,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属于李某供养的亲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各方同意一次性给付,父亲支付5年,母亲支付8年,儿子支付4年,女子支付2年。
据此,抚恤金分别计算如下:父亲为5×12×1288×30%=23184元,母亲为8×12×1288×30%=37094.4元,儿子为4×12×1288×30%=18547.2元。女儿为2×12×1288×30%=9273.6元。合计:88099.2元。
5、以上各项总计 157651.2 元。(大写:壹拾伍万柒仟陆佰伍拾壹元贰角零分元)
五、根据法律规定,上述补偿的款额应当进行合理分配,并直接向相应的直系亲属支付。
丧葬补助金由承办丧事人取得(系由父母承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参照法定继承分配;供养亲属抚恤金各自取得。
由于丙方李男和丁方李女系未成年人,应由其的母亲卢某(监护人)代行其权利和义务,并且只能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处理上述款项。
据此,上述补偿款按以下方式分配和领取:
六、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以向戊、己方(即父母)支付了××元。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向其它各方按第五条支付剩余款项。 七、本协议未涉及的其他费用,由本协议各方各自承担。其它无争议。
八、本协议一式八份,效力相同。甲方二份,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见证方各一份。
本协议签订地点: ×× ××,签订时间:×× ××。 协议各方签字盖章:
补偿协议书 篇4
甲方:马头桥游马村 组
乙方:邵阳市金马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邵阳市金马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使用马头
桥镇游马村 组(以下简称甲方)土地修建一条宽8米的通车道路等事宣达成如下协议: 一、占地范围:游马村 组。 二、占地补偿及缴纳方式:
修建道路是造福当地百姓的一件好事,应得到广大村民的支持,现公司对占地进行适当的补偿,该补偿分1次支付(补偿金额丈量后见附表)。
三、相关权利义务:签订合同后,甲方保证:
1、全力配合乙方进行山林土地面积的丈量工作,保证乙方正常修路施工;
2、负责清理好地上附着物、树木等;
3、施工过程涉及本组中村民阻碍等问题,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处理。
4、道路修建完成后乙方企业享有免费使用该道路,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灰尘、噪音等理由加以阻碍通行或索要任何费用。 5、道路修建完后乙方会经常进行不定期的维护工作,甲方应当积极性配合不得阻挠。
6、从修建完工,顺利通行日算起,乙方保证对此道路在20__年春对此路段进行硬化,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此路面进行硬化,乙方有权对此通道进行管制,直止乙方把此路面硬化完工,除此之外,甲方无任何理由阻路。
四、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需返还乙方付的占地补偿费,并承担给乙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占地费,并对土地重新享有处分权。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当地政府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六、合同履行期间,遇未尽事宣,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可通过法院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盖章)见证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补偿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乙方于年月日到甲方工地做临时工,期间间断性的在甲方工地工作。
乙方于年月日,在工地工作时由于自己操作不当,在工地上意外受伤,甲方将乙方送入医院治疗并已经承担其全部治疗费用,现乙方已经康复出院。由于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补偿协议如下: 第一、双方完全理解本协议所涉事项的法律以及政策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补偿事宜达成一次性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000.00元(大写:x萬x仟圆整),此部分费用已经包含了所有法律规定之应付费用。
第三、以上费用由甲方分两次向乙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 1,甲方在20__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补偿款x0000.00元(大写:x萬圆整)。
2,甲方在20__年__月底向乙方支付补偿款__000.00元(大写:x萬x仟圆整)。
甲方支付款项之后,即视为甲方对于乙方在工地意外受伤所产生义务均已经得到完全履行。
第四、乙方基于工地意外受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已经全部实现,乙方不再与甲方发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不按照合同约定履 行义务的一方将承担赔付金额10%的违约责任。
第七、本协议签订地点:。基于本协议支付的争议问题由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八、双方若有其他未尽事项,通过协商或者补充协议解决。 甲方: 乙方:
补偿协议书 篇6
甲方: __X小区88单元88室 乙方: __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__X小区88单元88室业户,曾因房屋质量问题得到过开发商进行的一次性赔偿,赔偿费用已作为支付该户物业管理费使用。
20__年,区域内因客观情况导致该户地下室泡水,部分财产受到损失,因当年物业管理费属赔偿支付,未按正常缴纳物业管
理费进行操作赠送家财险,所受损失业户自行承担,该户业主认为不合情理,不能接受并要求给予赔偿。
在与该业户进行过2次沟通后,客服中心将具体情况反馈至公司,从关怀客户角度出发,公司考虑到业户受到了实际损失,经过再三斟酌,决定为其减免1年物业管理费,作为一次性补偿,共计:人民币 4542 元(大写:肆仟伍佰肆拾贰元)。 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识,就之前存有涉及责任和赔偿等遗留问题的相关事项,今后双方均不得再提及和追究,现一次性了结完毕。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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