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庄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为促进我校的素质教育,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对学生行为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评价,使学生的素质得到正常、全面的发展,特制定以下评价方案。
一、 素质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
1、 思想品德(11分)
(1) 政治态度:热爱祖国、家乡、学校;拥护党的方针(3分)
(2) 文明行为:尊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待人礼貌,乐于助人,有集体荣誉感。(4分)
(3) 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遵守公共秩序。(4分)
2、 知识能力(45分)
(1)各学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填写,再以5%小计。
(2) 基本能力:注意力,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能力,普通话、规范汉字应用能力(普通话、规范汉字不合格此项不得分)(5分)
(3) 创造能力:学习方法和效果;自学习惯和创新精神(5分)
3、 体质健康(11分)
(1) 体育成绩达到大纲要求:成绩按5%折算。
(2) 健康水平:发育正常,体质好,有抵抗疾病的能力。(3分)
(3) 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卫生活动,讲究个人和环境卫生。(3分)
4、 审美意识(11分)
(1) 审美知识:音乐、美术成绩按4%折算。
(2) 审美能力:自觉做到行为美、语言美、仪表美;能对社会生活中的美与丑现象进行正确的分析和评价。(3分)
5、 劳动素养(11分)
(1) 劳动观念:积极参加劳动,不怕脏和累;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养成生活自理习惯。(5分)
(2) 劳动技能:劳动技术成绩按3%折算。(自我评价)
6、 个性发展(11分)(自评、互评、他评相结合)
(1) 兴趣和特长:学习兴趣广泛,已形成个人的爱好和特长。(5分)
(2) 意志和性格:有自控力,克服困难的行动和毅力,竞争意识和一定的交往能力;做事有始有终,开朗活泼进取。(6分)
二、 评价实施。
1、 各项评价由学生的班主任以及科任老师监督完成,
2、 学期末,由班主任实施对学生的总体评价。
3、 期末由班主任将该生本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在评价手册上如实填写
陈庄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一、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校务公开工作。
二、 校务公开的内容要全面、真实、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三、 校务公开以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公开内容要使用规范汉字,每学期至少公布一次,开学后第一、二周为校务公开周,更换公开内容。
四、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校务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必须经监督小组同意、签字后方可公开
五、 为便于群众监督,学校设置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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