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突发意外伤害事件抢救应急预案
一、流程
1、急救中心接“120”急救电话后,“120”在紧急出动的同时,应立即向医务科汇报
2、医务科
(1)向带班院长和业务院长汇报、请示。
(2)与上级及抢救现场取得联系,根据情况启动医院应急预案。
(3)根据需要选择不同专业的医务人员和医疗物品,扩大急救队伍。
(4)协调院内各方面的工作,做好接待大批伤病员的准备。
(5)根据需要安排休班的医务人员参加抢救。
(6)指挥院内现场抢救工作。
(7)根据需要通知并组织第二批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到位。
3、院内接待大批伤病员场所安排。
4、根据应急规模,启动人员紧急替代程序,调动一、二、三梯队人员。
二、检诊、分诊体现优先服务原则:
1、外科系统 指定普通外科高年资医师负责。
2、内科系统 指定急诊科高年资医师负责。
3、检伤标志 要求一律系在伤病员左上肢。
黑色 →死亡;红色→危重;黄色→中度;绿色→轻度
4、抢救分类
(1)特重度:1次伤病亡50人以上,或死亡20人以上;
(2)重度:1次伤病亡20-49人,或死亡10-19人;
(3)中度:1次伤病亡6-19人,或死亡3-9人;
(4)轻度:1次伤病亡5人,或死亡2人以下。
三、急救用品主要负责供应科室
1、总务科: 病床、被褥等。
2、设备科:一次性医疗用品、氧气、点滴架、仪器。
3、药剂科:各种急救药品。
四、实施要求
1、首诊科室必须及时全面了解患者状况,遇有新情况给予及时处理,并组织相关科室会诊,在未转往其他科室之前,全面负责患者的诊治工作。
2、遇有科主任不在时,由在场最高行政领导或最高年资医师负责组织抢救工作。
3、遇有涉及多科抢救的患者协调困难时,由分管院领导或者医务科负责指定相应科室抢救并接收患者。
4、遇有超过20人重度意外伤害事件,由分管院领导决定成立临时病房。所需设备、物资由设备科、药剂科、总务科负责提供。医师、护士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在全院进行调配。
5、夜间派遣医疗队,由各科二线人员组成,院内工作由三线或科主任另行安排人员接替。
6、被叫人员接到呼叫后,10分钟内必须赶到指定岗位参加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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