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造价咨询服务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咨询项目和类别
1.1. 项目名称: 。
1.2. 服务:
1.2.1. 向甲方提供国内及本市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有关法律、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
1.2.2. 向甲方提供材料、设备、工程等造价信息的咨询。
1.2.3. 向甲方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种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数据
1.3. 咨询范围:
2. 咨询服务期限
2.1. 咨询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合同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
2.2. 到期乙方向甲方提交合格的工程咨询成果文件,具体见本文第四条。
3. 咨询依据
3.1. 咨询业务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标准 。
3.2. 咨询业务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 。
3.3. 其它约定:
4. 咨询成果
5. 咨询业务专业人员
5.1. 乙方工作小组成员为______________
其中 为项目负责人。
5.2. 乙方更换造价工程师和概算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
6. 咨询费用的支付条件及方式
6.1. 咨询费的计取
6.2. 咨询费用总价: 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含税/不含税)。
6.3. 咨询费用分期支付:
6.4. 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总价的 %;
6.4.1. (按照进度支付): ;
6.4.2. 乙方交付本文第四条项下所有工程咨询成果文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天内,甲方支付咨询费用总价的 %;
6.4.3. 甲方预留咨询费用总价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月。如果没有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 天内,支付质量保证金。
6.5. 结算付款:甲方每次支付咨询费用时,乙方应同时提供相同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6.6.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7. 质量要求
7.1. 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应全面反映施工图包含的内容,不得多项、漏项,工程量计算准确。单项工程量平均误差率≤2%(统计各项工程量误差率的平均值)。以上数据的统计以委托项目最终定案的结算为依据。
7.2. 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应根据政府相关文件、甲方提供的资料并结合市场情况合理确定。
7.3. 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成果内容必须达到甲方的要求,文字清晰整齐,计算底稿必须条理清楚、步骤清晰,有较强的可复查性。
7.4. 乙方未按合同条款、甲方的要求执行,或工作成果质量等达不到甲方的要求,乙方须及时进行整改、修正,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最后一次修正稿的提交日为乙方提交工作成果日。
8. 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根据需要,甲方有权调整咨询范围。
8.2. 监督检查委托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进度、质量,并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审核确定。如乙方不按合同条款、甲方的要求执行,或工作成果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3. 如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不能满足本工程造价咨询任务的进度时,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员以达到完成进度的需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小组中业务能力较低、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配合不力的造价咨询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更换人员,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8.5. 造价咨询人员不按造价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造价咨询人员。
8.6. 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有权检查乙方人员上岗情况,对连续两次发现合同约定造价咨询人员不在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造价咨询人员,总咨询期限不予顺延;
8.7. 应向乙方提供咨询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8.8.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费用。
9. 乙方的权利义务
9.1. 按合同约定完成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业务,工作中需注重与甲方的沟通和协调。
9.2. 乙方授权项目负责人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业务,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一切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甲方。
9.3. 乙方应认真清点并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造价资料,乙方提交工作成果、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须如数、原样返还甲方提供的全部造价资料。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出以上要求致使工作延误及错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4. 乙方应对提供的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9.5. 甲方委托的业务有保密要求,乙方造价咨询人员应对委托业务中的各种资料和结论保密,不得透露给对第三方。
9.6. 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作,对于甲方的任何工作要求均需无条件及时给予配合。
10. 违约责任
10.1.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未切实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按本合同规定及政府有关政策,由违约方承担。
10.2. 乙方到期未完成甲方交付的咨询业务的,应自合同约定的咨询期限到期之次日起向甲方支付500元/日的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5日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支付总造价咨询业务费用15%的违约金。
10.3. 乙方工作结果经甲方审核出现错误,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0.3.1. 单项工程量平均误差率>2%且≤4%(统计各项工程量误差率的平均值),乙方承担总造价咨询业务费用的5%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在甲方发现后2日内对工作成果全面复核。
10.3.2. 单项工程量平均误差率>4%且≤6%(统计各项工程量误差率的平均值),乙方承担总造价咨询业务费用的1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在甲方发现后2日内对工作结果全面复核。
10.3.3. 单项工程量平均误差率>6%(统计各项工程量误差率的平均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
方应支付总造价咨询业务费用15%的违约金。
10.4. 乙方单价计算错误,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次(项);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未按合同约定到现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10.6.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更换人员,甲方可按500元/人·次的标准扣除违约金。
10.7. 乙方出现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都需根据甲方损失情况承担不低于总造价咨询业务费用1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10.8. 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咨询业务转委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支付总造价咨询业务费用15%的违约金。
10.9. 乙方如未遵守保密义务,擅自向第三方透露与本委托业务有关的信息,甲方有权立即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总造价咨询业务费用50%的违约金以外,还需承担甲方因此所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10.10.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证据充分情况下,该项违约金经甲方签字后,甲方即可从乙方合同款中扣除,甲方负责在扣款前通知乙方。
11.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11.2. 在合同履行期内,非因乙方责任造成咨询服务延期的,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延长合同履行期,变更合同。
11.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
11.3.1. 出现本合同项下10.2、10.3.3、10.7、10.8、10.9条款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11.3.2. 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未整改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1.3.3. 甲方拒不支付咨询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后 日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2. 争议解决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 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14. 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4.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4.3.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 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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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____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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