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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商业银行体系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1、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体系;

2、交通、中信、光大、华夏、招商、民生、深发展、浦发、兴业、恒丰等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体系(中国金融机构中最好的一类);

3、上海银行、北京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徽商银行等具有典型的区域辐射和鲜明个性化的商业银行体系(未来可能还有晋商银行、秦商银行等)

4、遍布在全国112个城市112家城市商业银行;

5、遍布在全国星罗棋布的709家城市信用合作社(法人机构共有709家,但处于运营状态的只有412家)。 6、外资银行、合资银行; 弊端:

1、商业银行之间发展不均衡,银行业市场结构呈现比较明显的垄断特征,市场竞争还不太充分。

2、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不足,商业银行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相对较弱。

3、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目前仍处于传统金融业务阶段,未能完全实现向现代金融业务的转变。

4、与发达国家的银行业比较,我国银行业整体上呈现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大而不强”,股份制商业银行“不强不大”的发展格局,并存在着许多抑制我国银行业综合竞争能力提高的问题。

简单来讲就是:

1、产权性质趋同,国有化程度高 2、资源配置无序,决策效率低下 3、核心业务单一,经营范围较窄 4、混业经营受限,市场资源割裂 5、不良资产巨大,金融安全堪忧 6、管理控制失效,风险防范不足

在垄断领域,独家经营的供给者失去掣肘,在逐利本能的驱动下,就有可能“说唱就唱”,制定远高于均衡价格的垄断价格。中国银联正是如此。

本来,当年国家组建中国银联的本意是实现国内银行卡的互联互通,减少交易成本,便利民众用卡,抵御跨国公司以全球垄断优势在中国攫取垄断利润。但现在银联实际上已经成了一个具有垄断性质的机构,它面对着无可选择地使用其网络的用户,独揽网络收费话语权是不奇怪的。正因为垄断,银联才敢实行“黑箱”定价,从跨行取款收费到跨行查询收费,均未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的测算方法,也没有进行任何听证。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直接限制着其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当前,世界各国的银行都以股份制形式存在,而作为维系着国民经济命脉和经济安全、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居于举足轻

重地位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却仍是国有独资形式。该种产权制度,直接影响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竞争实力,虽然有其形成的特定背景,但已与全球金融一体化趋势不相适应。据悉,我国四大银行目前的年利润当在百亿元以上,资产规模占我国全部金融机构资产总额比重仍是大头。未来五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要在竞争中保持现有份额,贷款规模每年至少需要增加7000亿元左右,按8%资本充足率要求,保证现有资本充足率不降低,每年需增加资本金500多亿元。要保持这一资本扩张规模,以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经营状况来看,如若不能从根本的产权制度加以改变,自身完全没有补充资本金的充足能力。而如若不能保证资本金来源的持续性,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必将逐渐消退。因此,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改革已势在必行。

国有商业银行资本组织制度为国家独资。这种产权制度固然有国家信誉作保证的优势,但存在很大的缺陷。(1)产权关系模糊。国有商业银行归国家和全民所有,但这种所有权由谁来代表并不清晰,造成产权模糊、资本非人格化和“两权”难以分离。(2)债权债务关系不清。很难形成有效的资产管理,特别是不良资产管理和核销缺乏内在的动力。(3)资本补充能力不足。有关资料表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在剥离1.4万亿的基础上,又达到2万亿元之巨,几倍于其自身的净资产,如严格按新巴塞尔协议的有关规定计算,四大银行的资本充足程度明显不足。

垄断条件下银行管制制度缺陷

在保持国有商业银行寡头垄断地位下,必然造成银行管制制度的低效和失灵。理由主要有:(1)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失灵。在官本位制下,无法内生出具有人格化合适委托人。无论在外部还是内部,其委托代理关系都是残缺不全的。其行长、经理作为没有委托人的代理人,实质就是内部控制人。绝对国有产权下的“公共的悲剧”及其中的道德风险,是国有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失灵的产权制度根源。(2)寡头垄断下内外部竞争失灵。内部竞争失灵主要表现在用人机制上:要么是官本位下的“帕金森定律”起支配作用,要么是上下级串通产生制度性腐败;外部竞争失灵由其寡头垄断地位决定,造成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僵化与低效率长期共存。(3)“大马不死”与国有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巨大资产规模,必须在其内部和社会公众中引起道德风险。且不论国有与政府担保是一种天然共生关系,从国外经验看,哪怕是私人银行,只要是大银行就存在“大马不死”、“太大不宜倒”的神话。上述问题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银行内部金融犯罪时有发生。

解决制度缺陷的现实选择是实施股份制改造。

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关键在于产权制度创新,其核心是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包括国家、企业、个人,在适当条件下允许外资参股)。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三驾马车”独立运行,彻底解决“股东大会不保护股东利益、董事会不懂事、独立董事不独立、监事会不干事”的问题。

1.明晰产权关系,完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银行业是竞争性行业,国家没有必要在这个行业继续保持全额资本或者维持绝对控股地位,应当逐步降低国有股权在商业银行中的比重。 2.健全股东大会制度,切实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银行的股权改革要求健全股东大会制度,股东大会作为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国有股权的代表、民营企业的代表和个人投资者代表都应参加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发表意见,确保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和监事会对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和业务经营监督作用的发挥,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不被大股东凭借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剥夺。

3.明确董事会职能,引入独立董事和董事责任追究制度。董事会是银行治理的核心,董事会决策是否科学对银行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在选择和聘任上具有独立性,不受内部董事影响。独立董事应由财务、金融、经济和市场等方面的专家担任。董事会中应当建立各专门委员会,由专业人士对各专门业务进行决策。还应当建立董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董事义务或发生过错的董事进行责任追究,以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4.强化监事会职能,发挥监事会的作用。明晰的银行产权关系要求实现商业银行内部权力的制衡,监事会是进行权力制衡的专门机构。银行应当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选拔有能力、有知识、有道德、讲原则的人员加入监事会,创造良好条件,使他们能够对银行业务经营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避免监事会的操作流于形式,从制度上防范金融案件的发生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

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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