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上海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
为了规范加气砌块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依法执行下列条款。
1. 墙体材料供应用途情况(使用项目名称、地址及各项信息) 项目名称: 南通尚海湾商业 砌块用途: 墙体砌筑
交货地点: 南通虹桥路与工农南路交界处尚海湾商业工地内
需方指定 __________、________ 为现场收货人,收货人在验收完毕后需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收货人联系电话: 项目部联系电话: 2. 墙体砖供货要求 产品名称 规格 强度 容量 计量数量 单价金额备注 单位 (元) (元) m3 4000m3 砂加气混600*240 (1)以现场实*200 凝土砌块 际收货数量为准 (2)市场原材 料价格波动超 过10%,单价 双方另行协商 合计大写金额: 供需双方 1.具体每天的供货数量规格,需方提前两天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供联系信息 方。 2需方代表人姓名: 电话: 3供方联系人: 供方联系电话: 供货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中的单价是指砌块砖综合价。含送到工地现场的一切费用。 费用承担(运输费 装卸费等由供方承担) 3.结算和付款方式
以需方签收确认的送货单为依据,按实结算。 结算方法与付款期限: 付款方式:(一)汇款(必须汇至供方指定账户),(二)支票(必须填写供方全称),(三)银行承兑汇票贴月息7---8%
现金方式付款时须由供方提供的现金收入凭证并加盖财务公章方可支付,否则若造成货款流失或串户的经济损失由需方全额负责。
如果需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究约定的全部货款。
结算付款方式: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要求:
供方供应的产品应严格执行并符合GB11968-2006合格品要求供货,如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后并在一栏后作书面补充。 供方应随批提供产品质量出厂合格证。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无包装随托架,托架数量注明在送单和托架收发本上。 5.验收标准、方式:
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现行国家验收标准。需方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验收方法:货到供需双方约定的地点卸货,根据供方提供的送货单按块数清点并折合立方数核对签字。由于该产品为轻质材料,在装卸运输过程中难免有缺棱掉角的情况发生,因此凡末超出2%的损耗由需方承担。 6.违约责任:
1供需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单方违约,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2 如需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倍向供方支付逾期货款利息。
7.解决争议的方法: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供需双方应本着友好坦诚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必要时可向供方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因此发生的诉讼、律师费用。 8.其他约定事项
为了保证正常交货,需方堆场应平整硬化,道路必须畅通,供方车辆就近卸货,原则上一车卸一个地方,如分几处卸货,供需双方应提前沟通。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出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供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必须提前壹天通知需方,并妥善解决。 如遇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台风、地震、洪水、瘟疫等)和其它不可预见事故发生,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其它约定:供方运送砌块砖时的随货托板是供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周转设备,需方应切实负责保管、堆放整齐并如数归还供方,需方有责任做好托板交接手续,一旦缺失或损坏需方按每只人民币叁佰元进行赔偿。
根据本工程使用量和使用周期,供方提供____只托架供需方周转,超过时供方有权停止供货。
如需方连续十五天不需供货视为供货结束。
9.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10.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印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
需方:(盖章) 供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话: 传 真: 传真: 手 机: 手机: 开 户: 开户: 账 号: 税 号:
账号: 税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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