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王作虎韩旭
(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重庆400044
山东费县农村合作银行山东费县273400)
【摘要】农村金融的发展对我国正在大力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关解决对策。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村金融三农财政支持农村保险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共同发展、人民共同富裕的必要程序,同时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农村金融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经济核心,对新农村建设起到关键作用。农村金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近年来受到各方面的热切关注。中央文件明确提出,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农村金融必须在现代农村经济发展中有所作为,进一步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并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的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水平,在此基础上考虑如何通过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调整来促进企业的低碳排放将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通过开征碳税进行低碳经济结构调整。新开征的碳税的征税对象即税目的设置可以参考欧盟国家的经验,分别按二次能源等标准开征,但是具体的选择还是要结合一次能源、
我国的实际情况,考虑征收的调控功效和税收征管的可操纵性。新开征碳税的税率也可以考虑行业间有差别的浮动定额税率,如对碳排放较高的产品制造行业确定较高的定额碳税税率,并考虑对不同税目根据其征税对象的碳排放量设置差异税率。纳税环节可以视调控行业的不同分为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这样主要是便于对行业资本流动和最终消费品的需求进行调控。关于税收优惠,对于减排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业可以实施减免税并提供更多的技术、资金支持等政策。此外,在开征碳税的同时还需要考虑国外开征碳税以后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如其他国家可能对我国产品征收碳关税等。
三、相关建议
发展低碳经济是未来我国乃至全球经济发展的趋势,而是我国目前仍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尽管减少碳排放是我们的愿景和责任,但目前最主要的任务仍是要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因此,我国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实践中,应该更多地通过经济结构调整使减少碳排放与经济增长更紧密地结合,而利
学报,2005;11
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农村金融的出发点就是要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经农济繁荣和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和保障。村金融机构必须把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作为战略重点,稳步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新农村建设需要农村金融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金融创新能力对于其是否能有效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农村金融对现代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仍有一些不足。
1.农村金融信贷资金供给不足。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用税收政策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就是一个很有效的手段。
笔者认为,利用税收政策进行基于行业的经济结构调整从而使得减少碳排放和经济发展的目标相统一的途径如下:
(1)针对现有18个税种中与减少碳排放密切相关的税种,分别根据调控的方向和方式通过税目的选定、差异化税率的设置以及税收优惠条件的确定等方式对有关行业进行引导。
(2)调研开征碳税的时机和条件,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国情适时开征碳税,以使低碳经济结构调整中行业的调整更具针对性。
(3)在利用税收政策调控的过程中,更多考虑行业的因素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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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下旬□··35
□财会月刊·
全国优秀经济期刊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农民已经从传统手工劳动模式中解放出来,农村生产力得以更快发展,农民收入渠道多元化,农户的经济活动频繁,资金需求更大。然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在支持新农村建设方面表现乏力,国有银行先后弃乡进城,撤离大片农村网点,造成农村商业金融主体缺位。农村金融体系中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在独撑门面,由于其性质、规模等原因,资金融通渠道较窄,农业信贷配给严重不足,制约了其农村主力军作用的发挥,造成农村资金的大量缺口,出现了金融资源的“马太效应”。由于农业生产资金无法得到满足,造成农村许多生产要素闲置,限制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增加,造成资源浪费。
2.农村金融业务落后,服务产品缺乏。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仍以存贷款等传统简单业务为主,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单一,无法满足农村多元化的资金需求。此外,贷款的期限、额度、利率等都不能满足现代农村经济对资金的需求。我国农产品市场已经形成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专业市场和综合市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这种多层次的市场体系,而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却很单一,新兴的中间业务在农村根本没有普及。此外,农村金融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相适应。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服务方式、
服务手段落后,电子化、票据化程度较低,支付结算体系落后,这些问题制约了当前加快推进现代农村经济建设的步伐。
3.支农定位不准,资本市场缺位。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村经济的主要服务力量,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目标是建成为三农”发展服务的社区性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其主力军和金融纽带作用。但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却是向商业金融方向发展,信息不对称、抵押物、特质性风险与成本等问题使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方向发生了偏离,使“三农”无法获得信贷支持。农村信用社的产权虽然得到初步明晰,但法人治理只是粗具雏形,要真正消除“内部人控制”现象、转换经营机制,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支农信贷还存在很多问题,还没有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此外,资本市场的触角没有延伸到农村基层。尽管银监会成立以来一直推进农村金融机构在乡镇布局,但截至2008年上半年,仍然有2868个乡镇没有一家金融机构,其中以西部尤为严重,共有2645个“零金融机构乡镇”,占全国总数的80%;只有一家金融机构的县(市)有2个,乡镇有8901个。
4.农村保险业发展滞后,风险补偿缺失。农业作为一种弱势产业,受自然条件、市场环境和政策因素影响较大。在农村,实现农业产业化、确保农业稳定和持续发展,迫切需要保险业作后盾。农业保险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平稳发展、推动农村金融市场深化的重要工具,是农村金融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国农业保险经过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短暂快速发展后,一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农村地区农业保险发展滞后,涉农保险品种极少且不适合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农业保险的有效性需求不足、吸引力不强,农业发展项目受自然条件、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自然风险得不到分散和补偿,农业生产性脆弱,使农村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所承受的风险进□·36
·2010.10下旬一步加大。此外,由于尚未建立比较完善的保险和担保机制,对带有一定政策性色彩的支农贷款风险也几乎全由农村金融机构承担,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农村经济的积极性。
目前,全国仅有几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保险方面的保费收入尚不足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1%。
5.信用意识缺失,民间金融机构资质良莠不齐。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中介环境较差,信用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缺少能提供信用担保的机构,大部分县市还没有建立起贷款担保公司或中心,以农户出资为主的农户担保中心尚未出现,广大农户及中小企业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单位。现有的县域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因风险担保能力差等原因,得不到金融机构的认可。加上农村耕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能用于买卖或抵押,使得各种生产要素难以市场化,不利于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发放。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相对缓慢,社会信用信息系统不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全民诚信意识远没有形成,失信情况时有发生,往往造成金融交易的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阻碍了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村经济的和谐发展。由于农村金融资金的缺失,致使农村民间借贷活跃。民间借贷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却具有分散性、自发性和趋利性的特点,其活动经常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高利贷行为及民间违规融资现象频发,加大了农民债务负担和企业财务成本,形成一定的农村金融风险,扰乱了正常的金融活动秩序和影响了区域金融稳定,对经济运行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从而影响了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及新农村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解决对策
1.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确定重点支持领域。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金融机构的有力支持,发展农村经济必须着力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由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存在体制性和结构性问题,需要多方面的政策支持,所以农村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利用好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作用,充分发挥财政杠杆的作用,合理构建支农信贷资金机制,合理配置金融资源以用于农村生产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最为根本的资金支持。从支农资金结构上说,要有效加大农村信贷供给,增强农村发展动力,要把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市场、
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体系的建设上,增强资金使用的乘数效应,注重生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注重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村二、三产业。加大农村金融扶持粮食生产的力度,优先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等所需的资金,支持建设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业产业带、产业链的形成,引导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并促进生产区域化、集约化,支持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村地区具有稀缺性、垄断性资源的开发,加大对特色资源开发项目的支持力度,合理优化资源配置。
2.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机构组织体系。要针对农村资金需求特点,构建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的多种经营形式、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农村金融组织,建立竞争程度高、涉及范
“围广的农村金融体系。中国农业银行要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赋予县域支行更多的信贷配给权,将更多资金流向农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重新定位,真正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积极开展农业扶贫贷款业务以及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用社应继续发挥其支农主力军作用,坚持服务“三农”方向,面向城乡,从信贷资金供给着手,防止信贷资金流向城市和非农领域,将资金流向“三农”,帮助农村发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进一步发挥零售银行特点,将吸收的资金用于当地经济建设,积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不断探索小额信贷新模式,支持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鼓励和支持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充分发挥小额金融作用;适当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放宽金融企业的进入限制,逐步培育具有竞争性和多样性、高效率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鼓励设立村镇银行,借鉴经验,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范围,满足多样性的资金需求。
3.创新服务产品和服务内容。随着国家政策深化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村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国家农业政策调整,在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村金融必须认识到目前农业产业化、城镇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要充分认识到农村资金需求多样化的特征,按照细分市场和目标客户原则,根据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来设计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要创新适合新型农村的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信贷服务产品,着力探索“银行+企业+农户+合作社+保险+担保”的信贷合作服务模式,用活信贷品种,着力创新贷款的规模期限、授信额度和定价权。积极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满足农户的小额资金需求,积极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产品体系,切实满足现代农村经济发展对信贷产品的需求。同时应当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创新支付结算方式,解决农村资金汇划、汇兑难问题,开发适合农村实际的金融服务品种,方便农民办理结算、汇兑,加快网络化、电子化步伐,建立适应现代金融发展的结算体系,建立全国性资金清算体系,积极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4.建立和完善农村保险体系。农村保险是新农村得以顺利发展的基础,农村保险在支持和服务地方农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途径。通过开展农业保险、发挥保险的分担补偿功能,能有效化解农村生产中的各项风险,促进信贷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通过实行农业保险机制,可以有效优化农村信贷环境,延伸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有利于促使农民进行农业生产,使更多信贷资金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发展。农村金融机构要大力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引导农民增强参保意识,对贷款进行保险,增强信贷资金稳定性,这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真正形成农村经济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创新和推广适应农村经济的保险业务,探索设立支农贷款担保基金,切实增加农村保险的有效供给,形成保险主体多元化的现代农村保险体系,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帮助农户有效规避自然风险。鼓励现有保险公司和社会各界积极介入农村保险,为农民可持续生产提供基础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财会月刊□保障,促进农村金融更好地支持新农村建设。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物品的特性,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从而应当加快建立全国范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网络,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化解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确保农业保险顺畅有序发展。
5.构建适应现代农村经济的信用体系。农村金融的良性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决定着农村金融业的状况。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转变、
调整发展方式的基础,是推进农村金融转换、深化经营机制改革的一项系统性工程。政府应采取信用宣传、政策支持、经济监管等措施,使农村经济运行中的个人信用、企业信用与银行信用同步发展,健全农村信用评估体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失信主体的违约成本,坚决抵制各种故意逃废的金融行为,维护农村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以此来确保农村金融活动的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发展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广泛开展农村信用评级活动,不断开展以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工程”活动,完善农村信用的征集、评估、发布与服务体系,健全农村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库,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金融支农服务创造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进一步调动金融单位服务
“三农”的积极性。6.健全民间信贷体系。合理引导民间资金流向,使其发挥活跃农村经济的积极作用,促进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民间金融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给民间金融合法身份,对民间金融进行合理监管和引导,将民间金融纳入法制化轨道,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建立民间借贷市场。利用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和民间金融的信息优势来开展合作,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成立民间金融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形成内外部监管的多机制监管体系,对于以“集资、洗钱、高利贷”等为目的成立的非法民间金融组织坚决予以取缔,维护社会主义新农村金融市场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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