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计算方法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
壹、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组成
下表为“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1-2007)所规定。 费用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归且 (项目经济评价) 建筑工程费 第壹部分工程设备购置费 费用 安装工程费 建设管理费(含建设单位管理费、 工程监理费和工程质量监督费) 建设用地费 可行性研究费 研究试验费 勘察设计费 环境影响评价费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建设投资 第二部分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工程建设其他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费用 工程保险费 联合试运转费 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市政公用设施费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第三部分 预备费用 建设期利息 固定资产费用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 基本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 无形资产费用 其他资产费用 (递延资产) 固定资产费用 固定资产费用 建设项目总投资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 1、建设管理费
铺底流动资金 (1)建设单位管理费 计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计算方法:采用分段累计计算 工程概算 1000万元以下 1001万元~5000万元 5001万元~10000万元 10001万元~50000万元 50001万~100000万 100001万元~200000万元 200001万元之上 费率 1.5% 1.2% 1.0% 0.8% 0.5% 0.2% 0.1% 计算额 1000×1.5%=15 15+(5000-1000)×1.2%=63 63+(10000-5000)×1%=113 113+(50000-10000)×0.8%=433 433+(100000-50000)×0.5%=683 683+(200000-100000)×0.2%=883 883+(X-200000)×0.1%= (2)工程监理费
计算依据:发改委“建设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方法:分档定额计费或人工日计费,采用专业调整系数调整。 (1)分档计费收费标准(采用插入法计算) 序号 1 2 3 4 5 6 7 8 计费额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20000 40000 (2)人工日费用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人员职级 1、高级专家 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理和相关服务人员 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理和相关服务人员 4、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监理和相关服务人员 (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工程类别 1、矿山采选工程 黑色、有色、黄金、化学非金属及其他矿 矿井工程、选煤及其他煤炭工程 铀矿采选工程 2、加工冶炼工程 冶炼工程 调整系数 0.9 1.0 1.1 0.9 工程类别 5、交通运输工程 铁路、公路、城市道路、轻轨工程及机场空管工程 机场场道、助航灯光工程 6、水利电力工程 风力发电、其他水利工程 调整系数 1.0 0.9 0.9 工日费用标准(元) 1000~1200 800~1000 600~800 300~600 收费基价 16.5 30.1 78.1 120.8 181.0 218.6 393.4 708.2 序号 9 10 11 12 13 14 15 16 计费额 60000 80000 100000 200000 400000 600000 800000 1000000 收费基价 991.4 1255.8 1507.0 2712.5 4882.6 6835.6 8658.4 10390.1 水运、地铁、桥梁、隧道、索道工程 1.1 船舶水工工程 各类加工工程 核加工过程 3、石油化工工程 石油工程 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工程 核化工工程 4、农业林业工程 农业工程 林业工程 1.0 1.0 1.2 0.9 1.0 1.3 0.9 0.9 火电工程、送变电工程 核能、水电、水库工程 7、建筑市政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建筑、人防、市政工程 邮政、电信、广播电视工程 1.0 1.2 0.8 1.0 1.0 (3)工程质量监督费
财政部于2009年予以取消收费。 2、建设用地费
按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计算。 3、可行性研究费 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
计算方法:分档定额计算或人工日计费,采用专业调整系数调整。 (1)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估算投资额 咨询评估项目 壹、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评价项目建议书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3000万元~ 1亿元 6—14 12—28 4—8 5—10 1亿元~ 5亿元 14—37 28—75 8—12 10—15 5亿元~ 10亿元 37—55 75—110 12—15 15—20 10亿元~ 50亿元 55—100 110—200 15—17 20—25 50亿元 之上 100—125 200—250 17—20 25—35 (2)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行业 壹、行业调整系数 1、石化、化工、钢铁 2、石油、天然气、水利、交通(水运)、化纤 3、有色、黄金、纺织、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 煤炭、火电(含核电)、机械(含船舶、航天、兵器) 4、林业、商业、粮食、建筑 5、建材、交通(公路)、铁道、市政公用工程 调整系数 1.3 1.2 1.0 0.8 0.7 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3)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
咨询人员职级 壹、高级专家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4)工程咨询收费标准速查表单位:万元 投资额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9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 35000 40000 45000 50000 55000 60000 编制可研收费额 12.00 14.29 16.57 18.88 21.14 23.43 25.71 28.00 33.88 39.75 45.63 51.50 57.38 63.25 69.13 75.00 78.50 82.00 投资额 65000 70000 75000 80000 85000 90000 95000 100000 110000 150000 200000 250000 300000 350000 400000 450000 500000 0.8—1.2 工日费用标准 1000—1200 800—1000 600—800 编制可研收费额 85.50 89.00 92.50 96.00 99.50 1.30 106.00 110.00 112.25 121.25 132.50 143.75 155.00 166.25 177.50 188.75 200.00 4、研究试验费
按实际需要进行估算。 5、勘察设计费 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 计算方法:以工程费用为计费额,分段计算 (1)工程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 序号 1 2 3 计费额 200 500 1000 收费基价 9 20.9 38.8 序号 10 11 12 计费额 60000 80000 100000 收费基价 1515.2 1960.1 2393.4 4 5 6 7 8 9 3000 5000 8000 10000 20000 40000 103.8 163.9 249.6 304.8 566.8 1054 13 14 15 16 17 18 200000 400000 600000 800000 1000000 2000000 4450.8 8276.7 11897.5 15391.4 18793.8 34948.9 注:计费额>2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2)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工程类别 1、采选工程 黑色、黄金、化学、非金属及其他矿采选工程 采煤工程,有色、铀矿采选工程 选煤及其他煤炭工程 2、加工工程 各类冷加工工程 船舶水工工程 各类冶炼、热加工、压力加工工程 核加工工程 3、油化工工程 石油、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工程 核化工工程 4、电力工程 风力发电、其他水利工程 火电工程 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库、送变电工程 核能工程 5、运输工程 机场场道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工程 机场空管和助航灯光、轻轨工程 水运、地铁、桥梁、隧道工程 索道工程 6、市政工程 邮政工艺工程 建筑、市政、电信工程 人防、园林绿化、广电工艺工程 7、林业工程 农业工程 林业工程 专业调整系数 1.1 1.2 1.3 1.0 1.1 1.2 1.3 1.2 1.6 0.8 1.0 1.2 1.6 0.8 0.9 1.0 1.1 1.3 0.8 1.0 1.1 0.9 0.8 6、环境影响评价费 计费依据:《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计算方法:以估算投资为计费额,分段计算。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估算投资额(亿元) 咨询服务项目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 0.3以下 5-6 1-2 0.8-1.5 0.5-0.8 0.3-2 6-15 2-4 1.5-3 0.8-1.5 2-10 15-35 4-7 3-7 1.5-2 10-50 35-75 7之上 7-9 2之上 50-100 75-110 100之上 110 9-13 13之上 (2)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 行业 调整系数 化工、冶金、有色、黄金、煤炭、矿产、纺织、化纤、轻工、医药、1.2 区域 石化、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旅游 1.1 林业、畜牧、渔业、农业、交通、铁道、民航、管线运输、建材、1.0 市政、烟草、兵器 邮电、广播电视、航空、机械、船舶、航天、电子、勘探、社会服务、火电 粮食、建筑、信息产业、仓储 (3)敏感性调整系数 环境敏感程度 敏感 壹般 调整系数 1.2 0.8 0.8 0.6 (4)按咨询服务人员工日计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咨询人员职级 高级咨询专家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壹般专业技术人员 人工日收费标准(元) 1000-1200 800-1000 600-800 7、招标代理费
国家计委(现为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 费务 类 率型 中标金额(万元) 100以下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10000 10000-100000 100000之上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5% 1.1% 0.8% 0.5% 0.25% 0.05% 0.01% 1.5% 0.8% 0.45% 0.25% 0.1% 0.05% 0.01% 1.0% 0.7% 0.55% 0.35% 0.2% 0.05%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工程招标货物招标
100万元×1.0%=1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5000-1000)×0.5%=20万元 (10000-5000)×0.2%=10万元(10000-5000)×0.25%= (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8、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计算依据:劳动部1998年2月5日颁布实施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第10号)。 计算方法:壹般按工程费用的0.1~0.5%计取。
9、市政公共设配套费
没有当地的收费标准,则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整顿规范全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收费标准和加强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发[1999]12号)计算。 壹、征收标准
视城市类别和城市土地地段情况确定,详见下表;
地段 城市类别 呼市、包头市 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 壹级 60 二级 50 30 按工程总投资比例(%) 3.0 2.5 2.0 2.0 乌海市、赤峰市及40 县级市 旗县所在地城镇 20 建制镇 10 表中所列的壹级地段是指城市中心地段,二级地段是指城市市中心以外的地段。 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减收的项目和额度 (壹)大学、中专、技校的校舍减收40%;
(二)党、政等行政机关、团体办公房减收30%; (三)文化、卫生、科技、体育等公用设施减收30%;
(四)对自治区批准确定统壹规划、综合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以及城镇政府组织的集资合作建房、个人建房,地级市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征收;县级市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征收;旗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征收;其它建制镇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元征收;
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免收的项目
(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及治理环境污染的技改、维修等环保项目; (二)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教学设施;
(三)经民政部门确认的荣军疗养院、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和为残疾人服务的非盈利性社会福利设施。
(四)抗震、防灾工程、军事设施及营房建设;
(五)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免收项目。 10、人防异地建设费 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管理规定》(内计费字[2002]1105号) 二、应建面积
(壹)新建十层之上或基础埋置深度大于3米之上(含3米)的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建\"满堂红\"(即和地面建筑首层相等的面积)防空地下室
(二)其它民用建筑按壹次下达的规划设计任务地面新建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由建设单位统壹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建设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收费标准
(壹)上述(壹)类工程,应建而未建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每平方米2000元;盟市所在地城市(包括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每平方米1500元;其他旗县(市)所在地城镇每平方米1200元。
(二)上述(壹)类工程,应建而未建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每平方米缴纳25元;盟市所在地(包括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城市每平方米缴纳20元;其他旗县(市)所在地城镇每平方米缴纳15元。 四、政策文件
(壹)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二)《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内国动发[2003]第2号) (三)《内蒙古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管理规定》(内计费字[2002]1105号) (四)《内蒙古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补充规定》的通知,内人防办发[2006]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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