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抛滚、摔落和挤压;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安全炸药和雷管;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产品不得掺混使用。 二、产品质量检验:
(1)火雷管规格同导火索型号要一致,导火索燃速实验不合格,禁止使用。
(2)电雷管有生锈、裂缝、变型不准使用,导通实验时,电阻值太大,不能串联使用。 (3)硝铵炸药受潮严重结块禁止使用。
三、导火索插入火雷管要轻轻推止加强帽,严禁转动插入,电雷管只许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装制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装药连接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工作面装药时,其他人员要撤到安全地点,划出警戒线,严禁一切人员通过,放炮时,必须先发出警号。 四、爆后检查:
(一)爆后检查等待时间:
1、露天浅孔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
2、露天深孔及药壶蛇穴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3、露天爆破经检查确认爆破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区。 4、地下矿山和大型地下开挖工程爆破后,经通风吹散炮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后,等待时间超过15min,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5、拆除爆破爆后应等待倒塌建(构)筑物和保留建筑物稳定之后,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现场检查。
6、水下深孔爆破及本标准未规定的其他爆破作业,爆后的等待时间,由设计确定。 (二)一般岩石爆后检查内容: 1、确认有无盲炮;
2、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
3、地下爆破有无冒顶、危岩,支撑是否破坏,炮烟是否排除。
(三)硐室爆破、拆除爆破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爆破作业,爆后检查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检查人员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收集上缴,集中销毁。 (一)处理盲炮前应由爆破领导人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许进入警戒区。 (二)应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盲炮,爆破的盲炮处理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提出方案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三)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盲炮电路短路。 导爆索和导爆管起爆网路发生盲炮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管是否有破损或断裂,发现有破损或断裂的应修复后重新起爆。
(四)不应接出或掏出炮孔和药壶中起爆药包。
(五)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六)盲炮处理后应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或提交报告,说明产生盲炮的原因、处理的方法和结果、预防措施。
六、炸药、雷管随领随用,由专业人员在爆破前半小时直接领到现场,当天未用完的炸药、雷管必须退还回炸药库房,严禁私藏炸药、雷管。
架桥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架桥机操作人员由经过一定培训,了解架桥机的机械构造、性能和熟悉架梁工法和过孔工法的人员操作;在工作时,精力要集中。必须有足够的睡眠,工作中不准打瞌睡,酒后禁止吊运工作,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二、吊梁前检查轨道是否平整压实,运梁平车重载时只能采用低速档启动和运行;运梁平车运梁时,前后必须有人相随,随时注意轨道、箱梁的平稳性,以防止箱梁倾倒。运梁平车载上箱梁后,如不能立即启动并运行则必须用卡子卡死平车。 三、喂梁时注意平车或龙门吊与架桥机主横梁台车纵移的速度差。运梁平车或主桁架移动时,运行线路上有人时,必须发出警告信号。
四、喂梁前必须仔细检查主、辅导梁及前支架各部分销子是否锁定,并插上防退销,切忌前支架撑起油缸到位后不锁销子而加载,检查塞垫、枕木、轨道及连接板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五、吊装前,检查操作机电系统是否可靠,各电机、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空载情况下应校验各限位开关和行程开关。
六、吊装前,应统一指挥信号,吊装时,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与操作人员意见不一致时操作人员应发出询问信号,在确认指挥信号与指挥意图一致时,才能开车。
七、操作架桥机时,应合理掌握控制按钮,除两手外,不允许身体其它部位接触控制面板,吊装过程使用控制按钮操作,不可利用安全装置来停车。另外,操作人员不能离开控制柜,以防突然情况发生,不能采取紧急措施。
八、要有专人指挥,多人挂钩时,操作人员只服从吊运前确定的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九、架桥机在吊运箱梁过程中,如遇到起升机构制动突然失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发出信号,通知附近人员离开,并迅速按动控制按钮反复起落箱梁,并开动小车选择安全地点,把箱梁放下,不应任其自由下落,随后再进行检修,决不可在吊运过程中进行检修。 十、在吊箱梁时,应使承载均匀、平稳,不能忽起忽落,起升机构的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同时,起吊和降落做到同步,注意控制好前后端的高度差,在架桥机所受的负荷不能超过其最大起重量的情况下方可起吊箱梁。
十一、在操作过程中,应有专人分别位于前、后支架观察和监听,如果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声音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停车检查,排除故障。未找出原因,不能开车。 十二、运行过程中,箱梁的高度应保持适中,在吊运箱梁上,不准有堆放的物件、工具等。
十三、架桥机在吊运箱梁时,如遇停电或电气故障,箱梁无法放下时,操作人员应马上紧急通知下面人员立即疏散,操作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地面人员应立即将危险区域用绳子围起来,并警戒,任何人不得通过,然后请检修人员检修。
十四、操作人员应谨慎操作,严防箱梁晃动而发生事故。箱梁晃动时,销子等受力和活动部件容易损坏、断裂,也可能使钢丝绳受损。
十五、操作人员要做到八不吊:指挥信号有误或不明确; 超负荷; 箱梁有人; 能见度低;起重钢丝绳滑槽;箱梁被挂住;箱梁紧固不牢;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十六、主梁过孔运行时,前、后摇滚应有专人观察和监听摇滚电机及其传动机构,如果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声音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并注意整机纵移时,起重行车必须移至最后作配重。
十七、过孔过程中,支撑辅支腿时,应使辅支腿下部前倾,使之与垂直方向夹角为10度左右。同时,使之在正前方自上而下呈“八”字,垂直倾角同样为10度左右。以防主梁
前移时,支腿受前向和侧向冲力而失稳。辅支腿油缸支撑到位后,必须锁上销子方可前移支架过孔。
十八、无任是架上行纵坡还是下行纵坡,均要求每次过孔后调整前支点高于后支点为80-20cm。
十九、架桥机定位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稳固各受力的支撑钢管、葫芦、卡子、风缆等保险设施,外协及民工尤其应注意。
二十、架桥时,尽量用运梁小车喂梁,最好不用龙门吊喂梁,龙门吊与架桥机天车行速不同步,容易导致安全事故。
二十一、运梁轨道及架桥机横移轨道枕木垫到梁的中心,不能靠近翼缘板。
二十二、每次梁落到位后,要立即稳定妥当,连接板钢筋要焊好、焊牢。边梁换钩前,一定要垫好枕木,打好斜撑,把边梁固定稳后,架设人员才能上去挂钢丝绳、套钩。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二、严禁非司机开车;
三、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 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四、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五、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以使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起重至不超过0.5m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时制动; 六、禁止超负荷使用; 七、禁止倾斜吊运物品;
八、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九、禁止人随物品一起升降;
十、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 十一、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司机日表;
十三、检查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的牌子,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十四、龙门吊工作完毕后,开到指定地点,将所有手柄均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十五、突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十六、禁止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作业。
安装和拆除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装、拆模板应先检查工作面及运输道路,选定堆放地点,研究装、拆和运输方法,并按不同的规格分别堆放整齐。
(二)搬运钢模板时,严禁将手指穿在螺丝眼内搬运。
(三)拆高空建筑物模板时,由上而下按顺序进行,并用绳溜放,下面不得站人和通过。 (四)用扒杆或起重机拆除大型模板时,要留部分拉杆或螺栓支撑作临时固定用,待绳钩受力后再拆除。作业范围禁止行人通过。
(五)拆除天面板时,应采用分部拆除法,即拆除部分支撑,随拆除部分模板,不准将全部支撑一次拆除,以防划伤。
(六)模板及木料上的钉子要及时安排拔除,对突出在混凝土构件外的钉子要及时弯倒或铲除,以防划伤。 (七)拆除中如遇电线、脚手架等障碍物,应通知各专业人员进行处理,木工不得随意拆移。 (八)模板安装,要按施工要求进行,(指按模板设计要求)未经施工负责人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九)不得用多孔、断裂、节疤严重以及腐朽之木料做模板挡及屋架的主要受力构件。 (十)不得在脚手架上,未凝固的混凝土梁、板上和已绑好钢筋层上加工模板。
(十一)在安装中模板、屋架等,在未安稳固时,不得中断作业,以防发生倒塌事故。 (十二)在有坡度的屋面上作业,如铺油毡等,应采取防滑措施,并不得穿塑料硬底鞋作业。 (十三)安装梁、架单件构件时,在未固定牢时作业人员不得在上面行走通过。
(十四)参加拆除、安装大型模板的船、机、起重工等,要密切配合,听从统一指挥。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架子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高处作业人员,不得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恐高症、眩晕等禁忌症。
二、支搭脚手架作业前应对杆件及其配件进行检查,杆件及其配件是否存在焊口开裂、严重锈蚀、扭曲变形情况,配件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脚手架用的立杆、横杆、横担、脚手板等,不得用腐朽、中空、虫柱、干脆等竹木料,材料上的浮泥、油污均应处理干净。 三、作业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分工明确,听从指挥,协调配合;严禁赤脚、穿拖鞋、穿硬底鞋作业;严禁在架子上打闹、休息;严禁酒后作业。
四、立杆间距1.5米为宜,竹立杆间距一般在1.3米以内,一年以上工程立杆入土部分要涂防腐油;埋杆深度一般为70厘米,视土质情况酌情增减,杆底部应垫砖石或绑十架,无法挖应绑扫地杆子,以防下沉和滑动;搭双排脚手架,墙角处应绑角劲。无论单排或双排都要按规定绑剪刀撑和顶直杆,以防脚手倾斜。绑扎的铅丝要绞,绞棍要钉牢。
五、高空作业不得带手套操作,材料上下要栓绳传送,不得抛掷;高空作业用的扳手、铁杆等工具拴绳系牢;必须系安全带,架子组装、拆除作业必须3人以上配合操作,必须按照程序支搭、组装和拆除脚手架;严禁擅自拆卸任何固定扣件、杆件及连墙件。
六、脚手架宽度不小于1.5米,运输斜坡道(即马道)不小于2米,都要设置栏杆,斜坡道要有防滑措施,脚手架不得铺设探头板;单排脚手架小横插入墙内12公分,禁止用独柱顶支的危险搭法;搭较高的无法与墙联系的脚手架时,如烟囱,四周应拉缆风加以固定,临时楼房脚手架应围以芦席;小型脚手架完工后,要由组长、工长验收后方准使用,较大型脚手完工后,需经技术负责人、工长、安技人员验收后,方准使用;脚手架要经常检查,大风暴雨后,要及时检查架子和立柱有否空、歪、动、下沉等现象,以便及时修复。
七、作业环境条件应符合: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无杂物;夜间作业时,作业场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大风、大雨、大雪后应对架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倾斜、下沉、脱扣、崩扣等现象必须进行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中的数值;未经供电部门批准,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上、下脚手架的马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应经常检查脚手架底部及近旁有无开挖沟槽等作业,如有影响脚手架基础稳定的情况,应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当脚手架下有车辆、行人通行时,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在河道中的施工支架,应充分考虑洪水和漂浮物的影响。 脚手架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千伏 1—10 35—11 154--220千伏 330--500千以下 最小安全距离(m) 4 千伏 6 千伏 8 10 伏 15 八、非标准、新型和特殊承重架子,必须经过设计、试验、验收合格,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支搭、使用;脚手架必须与稳定结构牢固拉结,拉结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6米,垂直距离不得大于4米;严禁利用结构架、装修架、防护架吊运重物,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起重吊装作业时,严禁碰撞或扯动脚手架;严禁使用立杆沉陷或悬空、连接松动、歪斜、杆件变形、有探头板、马道无防滑条及存在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架子。拆脚手架时,工作区域不准站人和通过,多人在同一架子拆除时密切联系,以防拆除他人站立部位,发生事故。钢脚手架搭设时,卡件要卡牢,螺丝扭紧,螺丝有滑丝、卡件有裂痕以及钢管有严重锈蚀影响安全强度的,不得使用;搭拆脚手时,如遇电线碍事,应通知电工处理,架子工不得擅自拆除,架子架设与电线应保持规定的距离;搭、拆架子时,精神要集中,不准开玩笑,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关节炎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支搭脚手架还必须坚持先加固、先支搭的后拆除的原则。
临边防护
1、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2、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坑壁支护
1、坑槽开挖时设置的边坡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护的做法以及对重要地下管线的加固措施必须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方案的要求。
2、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应会同设计人员提出方案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加固。 排水措施
1、基坑施工应根据施工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坑边荷载 1、基坑边堆土、料具堆放的数量和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机械设备施工与基坑(槽)边距离不符合有关要求时,应根据施工方案对机械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基坑壁支护、地面等采取有效措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