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血站 编号:SOP/BSIS-004 质量指令 第1页 共 1页 版本号:A 第0次修改
血液报废的标准操作规程
1.0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血站血库报废血的制度及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本站质控科对血库报废血的质量审核。 2.0 术语
血液入库验收:对入库血液的品种、数量、血型、标签、包装、外观进行核对和检查的过程。 血型标签:以血型符号、条码和文字标明的ABO和RH血型的标签。 3.0 支持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4.0 技术要求 4.1 报废频率 每周2~3次 4.2报废标准
4.2.1 凡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全血、血液制品一律报废。
4.2.2 血液中有凝块,血袋有破损、渗漏,重度乳糜血,溶血,过期血一律报废。
4.2.3 新鲜冰冻血浆自制备日起有效保存期为一年;全血保养液为CPDA-1时自采血日起有效保存期为35天;悬浮红细胞添加液为MAP时自制备日起为35天;机采血小板容器为普通血袋的血小板保存期为24小时,
机采血小板容器为专用血袋的血小板保存期为5天。 5.0 报废程序 5.1 接收检验信息。
5.1.1 将合格制品贴血型标签并做血液的入库验收,无误后包装入成品库。 5.1.2 将不合格制品填写《血液报废单》。
5.2 将成品库出现4.2.2中一项的血液制品填《血液报废单》。 5.3 由质控科审核并签字。 5.4由分管领导签字。
5.5将报废物按特殊垃圾包装并贴明显标识。
5.6将报废垃圾送至特殊垃圾柜并在登记本上由双方记录签字。 6.0相关表单
6.1《XXX红十字中心血站血液报废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