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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视野下的环境保护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生态文明视野下的环境保护 生态文明视野下的环境保护 口豆红印 彭晶晶 (河南师范大学,453007) 摘要:生态文明的核心观念和要求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文明建设既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又是一个历史的过程。现行 的环境保护法为我国生态保护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但还存在诸多问题。针对环境保护法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我们应该朝环境保 护法外部结构平衡和内容协调方面努力,使之适应环境保护法生态化的要求。 关键词:生态文明;法律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涵义 遍性、中立性、公正性、稳定性和公开性为特征的、使人类服从 生态文明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 规则治理的事业”,那么法制建设和改革就应该在国家政治、经 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既追求人与生态的和谐,也追求人 济、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发挥主导性的作用。由此,中国在进行 与人的和谐,而且人与人的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生态 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法律生态 文明从生态保护和污染预防相并重的理念解决整体性环境问 化本身需要发挥先导性和建构性的作用。法律生态化最直接的 题,并不仅仅强调预防污染,生态文明考虑到产品消费后的环 目的就是试图运用法律的手段来为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提供 境保护与资源利用问题,从而迫使生产者进一步考虑到生产前 规则引导,然而中国的环境问题必然涉及到中国政治、经济甚 的环境因素,而非单考虑到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这种整体 至文化的方方面面。一个法治国家中,法律必定在保证权力和 性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理念,体现生态文明的高标准、严要求。 二、生态文明的法律化 权利的合法性、正当性、正常运行和实现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 用,而在一定程度上说,社会中的政治、经济、文化关系无不与 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必定会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主 权利和权力有关,必定涉及到权利的实现和权力的运作以及责 导作用,这是法律本身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种积极的回应。 任的确定等等,这就昭示着政治、经济、文化等改革都需要以法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政治、经济、法律和道德等全部生态化、法律 律为保障,因为只有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和规范性的法律赋予 的生态化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有重大作用。这是因为法律具有调 其合法性、合理性以及程序性,这些改革才会得到大多数人的  整社会关系、协调不同社会利益的重要功能。只有通过法律才 认可,才会得到有效的、正常的执行,最终才会取得成功。能有效地处理生态文明建设中各种复杂的社会、经济和生态关 系,才能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计划的顺利实现。 四、环境保护法生态化的措施 环境保护法体系既是一个统一整体,各种污染防治和资源 法律具有强制性特点,国家可以把对自然加强保护的方 保护的名称、体例、结构等等,都应有一定的规格标准,而现有 针、政策、原则、制度、措施等,都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任何 的环保法律、法规明显缺乏规范性。因此,环境保护法专家和学 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受到 者要根据位法法》进行环境保护立法研究。同时,国家要尽快 相应的法律制裁。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已取得了辉煌 颁布《法律创制程序法》,以规范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我 的成就。然而,中国也没幸免于传统工业文明的负效应,环境污 国的环境保护立法还存在许多缺陷,满足不了市场经济发展的 染、能源短缺、人口膨胀、生态失调等问题已很严峻。改革开放 要求。因此,从本国实际出发,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 2O多年,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环境法、诉讼 制建设道路,使之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求,已成为刻不容缓 法、国际法等法律部门构成了社会主义强大的法律体系不能不 的任务。我国环境法起步较晚,其他国家的环境立法曾给我们 算庞大,我国各个部门的立法也非常迅猛,尤其是我国环境保 很多的经验和启示,对于国外环境保护立法的好经验,可以继 护部门立法一直行驶在 陕车道’上。但是,我国的环境污染及 续借鉴和吸收,当然不能照搬照抄,要坚持“洋为中用”的方针。 自然资源破坏却日趋严重。因此,我们应以环境保护历史性转 总之,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我们必须实现环境法的 变的要求为指导,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实践,实现 生态化。但应注意的是,在讨论环境法生态化问题时,我们即要 法律的生态化,从而大力促进适应历史性转变和生态文明建设 避免对环境法的全盘否定和矫枉过正。环境法的生态化是按照 的法治建设,使法律为实现历史性转变提供有力保障。 三、法律生态化的先导性与建构性 可持续发展要求对环境法进行的创新和改造。生态文明法律 化的路径应当定位于大量引进具体制度,而后再对根本性法律 在一个奉行依法治国方略的国家,法律既然是一项“以普 原则进行修正。就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而言,如果能够在 (下转第124页) 作者简介:豆红印(1991一),男,汉族,河南省永城市人,本科生,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研究方向:刑法学; 彭晶 ̄(1994-),女,汉族,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人,本科生,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研究方向:刑法学。 ・189・ 企业导报2014年第10期 企业的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参加,也有外部中介机构人员参 息共享成为尽调项目团队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完成每~天 加,对于产业型并购活动,参加人员应当有后期经营管理团队 的工作之后,都应该有一个项目碰头会,便于团队成员以正式 人员参加,先期介入。 人员确定后,应事先安排时间对尽调活动进行系统培训。 的方式将信息发布,团队负责人根据信息情况协调各工作小组 的工作内容是否需要调整或者补充调查相关内容。在完成尽调 通过培训,一是便于尽调团队从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去理解并 报告阶段,也应当由团队成员在共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尽调报 购,二是根据并购目的讨论尽调方案,使方案成为尽调团队成 告。 员的行动纲领,三是在培训中的沟通交流提前至进入目标企业 之前,使团队沟通成为日常活动之一。 (五)增加尽调活动的稽核环节。在尽调小组完成尽调报告 后,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内外部业务专家对尽调报告 (三)关注历史数据,更关注现实情况,同时把握未来趋势。 进行稽核。即针对尽调活动所提供的数据和素材,运用知识背 历史数据非常重要,但不是尽调活动的全部,现实情况必须成 景进行可靠性和全面性分析,提出稽核意见。尽调小组根据稽 为尽调的重点内容,在立足现实的同时,尽调活动还应当收集 核意见,或进行材料的补充完善,或进行报告的修改调整,以形 影响行业或企业的行业政策、市场趋势等资料,为预测未来提 成真正有参考价值的尽调报告,便于企业决策层的正确决策。 供素材。 在现实情况的尽调中,尤其要关注核心员工和企业文化。 一企业并购的风险防范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这项系统工程 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引发并购活动的失败其中,尽 是必须要花时间与目标企业的核心人员会谈,如管理、技术 职调查处于基础和前提的位置。事实上,成功的尽调活动将使 内部的这些核心人员十分清楚企业的优势和劣势。二是要观察 和成功率及大地提高。 目标企业的文化现状,从企业环境中品味企业文化,从企业制 参考文献: 研发以及市场骨干都应是尽职调查关注的重点。因为目标企业 国有企业有效识别和规避并购风险,从而使企业并购活动效率 度中分析企业价值观,从员工行为中体验企业精神。 (四)加强尽调过程中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在尽调过程中, f1I崔凯.1风云并购【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2】杨鉴凇,刘严萍.不完全信息下的企业并购Ⅱ】.商业研究, 由于各自的分工不同,获得信息的途径和内容也不同,因此,信 2006,(21) (上接第122页) 四、最基层的司法行政单位——司法所提供的法律服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政府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既是征收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可以申请仲裁。在房屋 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又是公权力的代表,承担征收管 产权纷争、被征收后还建房让渡等涉法事务,仲裁委可提供调 理的工作。同时,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政府又是责任人,由征 解、确认、裁决的法律服务,仲裁文书非经法定程序不被撤销, 收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主要由政府来承担。作为最基 系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司法强制力,不失为一种方便的法律 层的司法行政单位——司法所及受其管理的法律服务所,提供 途径。 的法律服务工作艰巨而繁重,小而杂,大到重大利益冲突的维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当前我国正进行大规模城市建 稳突发事件、小到某家某户婚姻家庭成员间房权纷争、安置房 设的背景下,尽快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确立公平、合 邻里纠纷等,基层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积极发 理、科学的工作机制和法律途径,激活和调动各方法律服务的 提供法律帮助,做好法律援助,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 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 力量,原则,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相比法律诉讼更为便 和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 应选取正确的路径,进行正 捷、亲民、不伤和气的民调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在这类纠纷化 值。法律人在介入到服务领域之后,解中有着天然的优势。 五、最体现自愿的调裁机构——仲裁委提供的法律服务 (上接第120页) 确的导引,延伸服务职能,最终促成和谐征收,促进和谐稳定。 推动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的经济绩效,然而,企业业主受教育程 [11高传胜,刘志彪.生产者服务与长三角制造业集聚和发展町. 度,人力资本水平以及企业规模对于企业经济绩效的提升并不 上海经济研究,2005.(8). 显著。 参考文献: (32接第189页) 【2]郑吉昌,夏睛.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竞争力关系研究——以浙 江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为例U].财贸经济,2004(9). 法律法规中详尽规定上述具体制度并且使之得到有效实施,则 【1】石山:《建设生态文明的思考》 必然会对我国根本性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转变有所推动。 参考文献: ・【2J徐祥民:《被决定的法理——法学理论在生态丈明中的革 命》,《法学论坛》,2007年第1期。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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