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学区固定资产清查制度
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清查
总务处每年四月份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核查,资产总管理员负责牵头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先由资产清查小组提供《资产清查登记表》,组织资产专兼职管理员和使用人员进行清查对照各处室实物进行清查。做好所有清查处室的记录,将清查结果装订成册,存档保留。
2、固定资产维护
各学校保修期内的固定资产,由供应商修理,保修范围外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维修,或委托外单位修理。
3、固定资产内部转移。
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人、不同部门之间发生转移,须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填写《内部资产转移表》经过转移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后,资产总管理员才可办理内部资产转移手续。并将《内部资产转移表》存档。
4、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确因技术落后、使用期满、损坏、已淘汰等设备,致使维修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和使用效益低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报损。对还能在教学中正常使用的,有修理价值的仪器设备,不得轻易报废,要做到物尽其用。 固定资产处置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一般情况下,学校每年4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资产总管理员提前做好清查的准备工作,资产专兼职管理员和使用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凭单交资产总管理员。 (2)、总务处组织维修人员进行实地勘验,以确定该资产是否已达到报废标准,最后呈报校长批示。
(3)、校长批示之后,资产总管理员和财务部门分别汇总固定资产明报损明细表。
(4)、申请上报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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