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控制 1.1、质量控制手段
质量监理是对施工过程的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工作。 1、对工程质量按程序进行预控和动态控制,使其达到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
2、对承包商的技术水平的管理,以使合同工程质量标准得到实现。质量监理是本项目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将主要抓以下两个环节:一是建立严格的监理程序;二是采用有效的监理手段。 1.1.1、建立严格的监理程序
施工阶段监理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将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的跟踪控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三个阶段进行。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施工准备阶段是施工单位为正式施工进行各项准备,创造开工条件的阶段。施工阶段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往往是由于施工准备阶段工作的不充分而引起的。因此,项目监理组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将十分关注施工准备阶段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项目监理组将通过抓住工程开工审查关,采集施工现场各种准备情况的信息,及时发现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实施预防。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监理组采取预控制方法进行监理,质量控制方法主要有:
(1)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每个施工承包单位都应有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并设施工员、质量员和资料员、安全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立施工工序的自检验收制度。
(2)施工准备的检验和监理
施工准备工作的检查是预控制的重要环节。一项新的分部工程开工前,如果技术方案不完善、质保措施不完备、设备不良、人力不足、道路不畅通、修复材料未检验、仓促开工,就很难保证不出质量事故。对于分部工程的开工,监理工程师要着重从工程质量保证角度逐项审查。对于不具备开工条件者,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缓开工,直至补充完善施工条件为止。
(3)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审批
项目监理组进驻施工现场后,将首先协助施工承包单位编写切实可行、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时,应以确保工程质量标准为前提。
项目监理组将以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中所承诺的机具、人员、材料进行了投入作为衡量是否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条件之一。
(4)原材料、半成品、修复药剂供应商的审批
在保证质量前提的条件下,项目监理组允许施工单位在多个原材料、半成品、修复药剂供应商中间进行合理的选择,但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采样试验(必要时项目监理组按5%-10%的频率同时进行抽样试
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项目监理组审批,以确定原材料、半成品供应厂商。
(5)原材料、半成品、修复药剂的试验与审批
对运抵施工现场、将用于永久性工程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修复药剂,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进行验收试验(必要时项目监理组按5%-10%的频率同时进行抽样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项目监理组,项目监理组将根据质量检测站和施工单位的验收试验结果,做出是否批准相应原材料、半成品、修复药剂是否合格。未经项目监理组批准的任何原材料、半成品、修复药剂不得在工程施工中使用。
(6)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与审批
项目监理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机械进场前填写“进场机械报验单”,并提供进场施工机械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运行质量情况)。经项目监理组检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未经项目监理组批准的任何施工机械、设备不得在工程施工中使用。
(7)测量施工放样审核
项目监理组要求施工单位在每一施工项目开工前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并附施工放样检查资料,一并报驻地监理组审核。并对:
①基坑开挖控制桩位和高程水准点进行复测检查;
②布设的水准点和轴线控制桩等重要控制点,督促有关项目组定期复测、保护,本监理组负责复核;
(8)特殊施工技术方案和特殊工艺的审批
如果工程需要,施工单位提出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项目监理组要求施工单位填写“施工技术方案报验单”,并附具体的施工技术方案,一并报项目监理组审核。
项目监理组将坚持“成功的经验、成熟的工艺、有专家评审意见、有利于保证质量”作为审核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的标准。
(9)质量检查系统的建立
项目监理组将通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网络,落实隐蔽工程自检、互检、抽检的验收三级检查制度,使质量管理深入基层,最大限度的发挥施工单位在质量工作中的保证作用,以使施工中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尽可能的在自检、互检、抽检过程中得到发现,并及时予以纠正。
(10)开工批准
施工单位在完成上述报审后,经项目监理组审核,确定具备开工条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签发工程开工令。
2、施工过程的跟踪控制阶段
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的形成阶段,也是施工质量与各项施工验收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质量要求的实施阶段。因此,项目监理组将把监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跟踪控制上。在施工阶段,项目监理组的质量控制方法主要有:
(1)施工准备工作、各道工序实施情况的检查核实
施工准备工作、各道工序实施情况的检查核实分二方面内容:一方面,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监理工作人员需要经常对施工单位所报
送的各类报表、质量数据进行检查核实,这是指内业方面;另一方面,指外场方面的检查核实,如施工人员组织、施工机械配备、材料质量、修复药剂配合比试验、施工放样等。
(2)原材料、半成品、修复药剂进场抽样验收
在工程施工质量判断中,有许多必须经过试验工程才能得出结论,因此,原材料、半成品、修复药剂进场的抽样验收将是本监理组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是监理工作人员确认各种原材料、半成品、修复药剂和施工部位质量的主要依据,是监理组坚持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基础。
原材料、半成品、修复药剂进场抽样验收的内容以能控制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技术指标为依据。
对于其他现场监理组在工地不能进行的试验工作,监理组将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测站进行。
(3)施工测量、放样复核
测量、放样复核也是监理组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监理过程中,驻地监理组将自备测量仪器,对施工现场各部位平面位置、高程、几何尺寸等的所有测量、放样工作进行复核(包括导线控制桩、水准控制桩、施工配桩、桩位中心、各层标高)。
(4)重点工序、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
重点工序、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也是监理组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驻地监理组将通过加强监理人员的现场旁站工作,来进一步体现监理工作的力度。
对重要的施工环节,如基坑开挖、药剂拌和、土方运输等,监理组都将安排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旁站监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5)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
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是指监理工作人员为了解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貌,利用相对较短的时间,在施工过程中对较次要部位、较次要工序施工情况进行的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也是驻地监理组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6)签发监理工作指令
监理工作指令有二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工作人员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提醒施工单位注意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指监理工作人员为保证工程质量,向施工单位发布的工程变更、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要求、工程会议纪要等。监理工作指令直接与工程质量有关,也是驻地监理组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3、效果评估验收阶段
效果评估验收阶段,是指各分项工程完成施工后,施工单位报请驻地监理组进行验收的阶段。
在效果评估验收阶段,通过施工单位的自检、监理组的抽检,来判断已完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修复土方量、原位阻隔施工与设计文件的符合程度;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效果评估验收阶段,驻地监理组的质量控制方法主要有:
(1)合格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验收;对符合设计、验收规范所提出的质量要求的各分项工程,监理组将对所有已完工序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已完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并签署验收意见。
(2)有质量缺陷工程的调查与处理
对工程施工中存在质量缺陷,需要部分或全部返工的分项、分部工程,监理组将从质量控制的角度出发,进行调查分析,分清质量缺陷的性质、责任,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理。质量缺陷的处理原则和程序主要有:
①监理工程师具有质量否决权;
②质量缺陷处理须事先进行调查,分清质量缺陷的性质、责任,以明确处理费用的承担者;
③施工中,上道工序有质量缺陷,未经驻地监理组认可,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④施工单位必须执行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缺陷的处理意见; ⑤施工单位对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和措施,必须经驻地监理组认可;
⑥施工单位对质量缺陷的处理完成后,必须经驻地监理组的检查、验收。
1.1.2、采取有效的监理手段
在监理过程中,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将采取下列必要的监理手段,力求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1)监理指令: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工地会议和书面文件,及时下达监理指令,向承包商指出施工质量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要求。
(2)拒绝签认:对不合格材料、未经验收合格的工序拒绝签认。 (3)撤换:对承包商的不称职人员总监有权要求承包商撤换。 (4)下达整改或停工令:对有重大工程隐患或质量问题的情况,总监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 1.2、质量控制方法
(1)旁站监理
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商施工期间,用全部或大部分时间在施工现场,对承包商的各项施工活动进行跟踪监理,随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细节和工序。在旁站监理中,一旦发现问题,便可以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并指令承包商予以纠正。对杜绝或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具有很大的作用。
(2)测量及量测
测量贯穿整个施工监理的全过程。开工前,对承包商的施工放线进行复测,在施工过程中也要采用测量手段进行施工控制,对已完成的工程,也要采用量测手段,对各部位几何尺寸、高程、垂直度等进行验收。
(3)试验
试验数据,是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例如:通过检测土壤污染物含量来判定材料是否合格等。
(4)严格执行监理程序
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就能控制承包商施工程序,避免施工混乱导致的质量事故,从而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5)指令性文件
采用指令性文件,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例如: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质量缺陷,就以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指令性文件经建设单位批准后通知承包商返工或修补,或停工整顿。
(6)拒绝计量
如果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拒绝计量支付的手段,通知建设单位停止对承包商部分或全部工程款的审批。这是对承包单位十分有效的约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 1.3、工程质量措施 1.3.1、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责任。
1、建立强有力的监理驻地班子,覆盖工程所有的专业面,对工程中可能遇到的特别复杂的问题,如现场监理组无法解决时,将由公司派出专家到现场解决。
2、在工地现场除建立常规的岗位制度和工作制度外,还将进一步明确监理的组织原则,工作原则,监理工程师工作守则,建立日常的学习制度等,强化监理组的内部管理,具体如下:
(1)监理的组织原则
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组的工作,是监理组对内、对外的最高决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各分项工程的监理工作,并向总监负责;监理员负责现场的旁站、跟踪、记录、实测实量等工作,并向本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
(2)监理的工作原则
各岗位监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
(3)监理的工作守则
①认真作好监理日记,如实反映工程动态;
②做好监理工作报告,如监理工作月报、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等。
③建立监理档案。凡是工程图纸、修改通知单、技术资料、工作报告、报表、来往文件均由专职内业人员管理,编号归档,根据要求及时交出;
④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自觉遵守承包商的安全制度;
⑤各岗位监理人员秉公办事,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保持廉洁,不得以权谋私。
(4)学习制度
①定期组织监理业务学习;
②各岗位监理人员应经常熟悉工程图纸,学习技术规范、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和有关文件,做到全面了解工程;
③组织分项工程专题讨论,弄清各分项工程的设计要求、运用规范和检查、验收标准,以便在监理过程中准确、一致地进行工作;
④每季度组织一次监理工作座谈会,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提高监理水平。
3、按照ISO9002的标准实施监理工作,体现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1)做好现场监理,对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原材料、半成品、修复药剂的检测和试验以抽检为主,抽检频率不低于规范要求。
(3)加强工序检查,坚持上道工序未经二级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隐蔽工程不经验收不得覆盖,确保工程不留隐患。
4、加强施工监理工作
质量控制是施工监理的重点,本工程的质量控制应体现出以下特点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质量控制应以事前控制为主,把质量问题消灭于施工准备期内。监理人员做到“六不”。
(1)材料、人力、机具等准备不足,公用管线配合施工计划不明确时不开工;
(2)未经检验和试验的材料不准使用;
(3)未经批准的图纸变更设计不得施工; (4)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不准采用;
(5)前道工序未经监理检查、后道工序不准进行; (6)不合格工程和手续不全的项目不予计算工程量; (7)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五个主要方面: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进行全面控制。
(8)变被动监理为主动监理,在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着重帮助承包商改进工作,健全制度,完善承包商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系统的同时,充分体谅承包商因工期紧迫、技术难度较高的实际困难,热心帮助承包商。
(9)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系统,推行三级自检、一级验收制度。在质量保证系统中,承包商的质量保证系统是质量控制的基础,要求做到:施工班组自检;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互检;承包商专职质检人员自检。 1.3.2、技术措施
1、通过对材料、设备质量、修复药剂价格比选,正确选择生产供应厂家,并协助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2、施工阶段,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 1.3.3、经济措施
严格监督和验收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规范和验收标准,要求建设单位拒付工程款,对达到评优标准的工程,支付质量补偿金或奖金等。
1.3.4、合同措施
依据施工合同对工程质量要求的条款,正确处理因质量问题双方产生的索赔和纠纷。 2、进度控制 2.1、进度控制手段
本工程能否按期完成将直接影响投资效益的发挥,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的总任务就是在满足项目总进度计划要求的条件下,编制或审核不同种类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在执行过程中加以控制,以保证项目按期竣工,具体手段和措施如下:
(1)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投标书、合同的要求提出工程的总进度计划,由现场监理组对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规定的工期进行审查论证并提出意见;
(2)在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要求施工单位作出季、月、周计划和具体的安排,根据作业计划核实工程所需的各种相关材料及工时,还应包括设备订货及供货计划、劳动力、机具等规划。
(3)按照月度和周计划,监理人员督促检查各种相关设备材料,机具等能否满足计划进度要求,一旦发现问题,责成施工单位指定解决方案,限期落实。 2.2、进度控制方法
(1)除工程例会上讨论施工进度计划外,为了确保分部或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必要时召开专门工期进度会议,进行进度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分析计划完不成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协
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程进度实施动态管理。
(2)监理单位将派专人控制施工工期进度计划,综合编写工程进度计划和工作计划,报请业主审定后交施工单位实施;
(3)协调好各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安排,尽可能减少相互干扰,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3、进度控制措施
1、进度控制具体措施
(1)组织措施: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2)技术措施:a.建立多级网络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在严格坚持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积极配合施工单位,指导施工单位运用网络计划技术,找出影响工期的关键路线,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派专人负责建立数据采集制度,利用计算机跟踪分析施工中产生的进度偏差,采取措施和及时调整进度计划;b.增加同时作业的施工面,采取分段同时开工、延长每天作业时间;c.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d.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时间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增加成品预制和施工力量;
(3)经济措施:a.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b.对应急工程实行较高的计件单价;c.确保资金的及时供给;
(4)合同措施: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各有关方的进度,确保形象进度。
2、进度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 3、进度控制动态比较
(1)进度目标分解值与进度实际值的比较; (2)项目进度目标值预测分析。 4、进度控制表格。 3、造价控制 3.1、造价控制手段
造价控制就是要使工程建设的费用在不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达到不超过合同规定的计算范围,并保证每一个支付都具有公正合理性,虽然承建单位在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中都有明确的合同价格,但工程建设中常常会出现超出合同价格的现象,其主要原因有:
1、施工单位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超过了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数量; 2、由于设计变更造成重新与业主商讨并确认新的工程项目; 3、施工单位按照业主要求所进行的日常工作超出了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数量;
4、因国家政策性变化造成原材料、人工工资上涨的超出合同价格部分;
由于上述问题在监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因此这些因素是我们投资控制的重点,为此,我们将采取如下手段:
(1)了解设计概算,提请业主请人做出施工图预算,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审查施工预算,对不同施工阶段做好投资分割并控制使用;
(2)熟悉每一份合同条款的内容,严格把住合同价计算、合同价调整、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3)审查由施工单位做出的超出承包合同之外的设计修改预算; (4)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及相应的有关报表,审查施工结算。
3.2、造价控制方法
(1)在日常的监理过程中做好工程量的复核,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等问题和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合同造价控制有关的问题,复核工程付款帐单,做好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定期向总监提供合同造价控制管理报表;
(2)在各专业监理组中落实从合同造价控制角度进行施工跟踪。 (3)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寻求通过改进设计节约投资的可能。
(4)工程付款凭证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后由业主签发; (5)定期向业主提供合同造价控制报 3.3、造价控制措施
1、造价控制具体措施
(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责任;
(2)技术措施:a.通过质量价格比选,合理确定生产供应材料设备厂家;b.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以及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3)经济措施: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比较,判定是否超计划,超支提出补救措施,对原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合理
化建议,可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比例奖励;
(4)合同措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资,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地处理索赔等。
2、投资目标的风险分析 3、投资控制的动态比较:
(1)投资目标分解值与项目概算值的比较; (2)项目概算值与施工预算值比较;
(3)施工图预算值(合同价)与实际投资的比较。
(4)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4、安全控制 4.1、安全控制手段
4.1.1、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1)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3)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全员承担安
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4)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需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4.1.2、安全教育与训练
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进行安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
常、颠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方式
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进行安全教育、训练,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的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一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止劳动资格。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10天组织一次较合适。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教育。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
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地适应变化,减少人失误。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的操作方法的习惯。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告诉受教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5)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4.1.3、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1、安全检查的内容
(1)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2)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
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3)各级生产组织者,应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4)对安全管理的检查,主要是:
安全生产是否提到议事日程上,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五同时”。业务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位、在岗。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规则,是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4.1.4、安全检查的组织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规模、时间、原则、处理、报偿全面落实。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4.1.5、安全检查的准备
思想准备。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险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炼。业务准备。确定安全检查目的、步骤、方法。成立检查组,安排检查日程。分析事故资
料,确定检查重点,把精力侧重于事故多发部位和工种的检查。规范检查记录用表,使安全检查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4.1.6、安全检查方法
常用的有一般检查方法和安全检查表法。一般方法。常采用看、听、嗅、问、测、验、析等方法。
看: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实际操作,看记录和资料等。
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意见或批评,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响声或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等。
嗅:对挥发物、腐蚀物、有毒气体进行辨别。 问:评影响安全问题,详细询问,寻根究底。 查:查明问题、查对数据、查清原因,追查责任。 测:测量、测试、监测。 验:进行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隐患、原因。
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它通过事先拟定的安全检查明细表或清单,对安全生产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安全检查表通常包括检查项目、内容、回答问题、存在问题、改进措施、检查措施、检查人等内容。 4.1.7、安全检查的形式
定期安全检查。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动计划,有较一致时间间隔的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施工项目自检宜控制在10~15天。
班组必须坚持日检。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按规定要求确定日程。突击性安全检查。指无固定检查周期,对特别部门、特殊设备、小区域的安全检查,属于突击性安全检查。特殊检查。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的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叫特殊安全检查。
特殊安全检查还包括,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电气、照明设备,通风设备,有毒有害物的储运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 4.1.8、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处理、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伤害,实现安全生产。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环节,在于认真的整改,真正的、确确实实的把危险因素消除。对于一些由于种种原因而一时不能消除的危险因素,应逐项分析,寻求解决办法,安排整改计划,尽快予以消除。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三定”指的是对检查后发现的危险因素的消除态度。三定即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限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在解决具体的危险因素时,凡借用自己的力量能够解决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坚决的组织整改。自己解决有困难时,应积极主动寻找解决的办法,争取外界支援以尽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责任推给上级,也不拖延整改时间,以尽量快的速度,把危险因素消除。 4.1.9、作业标准化
在操作者产生的不安全行为中,由于不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为了干的快些而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骤,坚持自己的操作习惯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
1、制定作业标准,是实施作业标准化的首要条件
(1)采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者三结合的方式,根据操作的具体条件制定作业标准。坚持反复实践、反复修订后加以确定的原则。
(2)作业标准要明确规定操作程序、步骤。怎样操作、操作质量标准、操作的阶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状态等,都要做出具体规定。
(3)尽量使操作简单化、专业化,以降低操作者熟练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业标准尽量减轻操作者的精神负担。
(4)作业标准必须符合生产和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不能把作业标准通用化。不同作业条件的作业标准应有所区别。
2、作业标准必须考虑到人的身体运动特点和规律,作业场地布置、使用工具设备、操作幅度等,应符合人机学的要求。
人的身体运动时,尽量避开不自然的姿势和重心的经常移动,动作要有连贯性、自然节奏强。如,不出现运动方向的急剧变化;动作不受限制;尽量减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数;肢体动作尽量小。作业场地布置必须考虑行进道路、照明、通风的合理分配,机、料具位置固定,作业方便。要求:
(1)人力移动物体,尽量限于水平移动;
(2)把机械的操作部分,安排在正常操作范围之内,防止增加操作者的精神和体力的负担;
(3)尽量利用重力作用移动物体;
(4)操作台、座椅的高度从与操作要求、人的身体条件匹配。 (5)尽可能使用专用工具代替徒手操作;
(6)操纵操作杆或手把时,尽量使人身体不必过大移动,与手的接触面积,以适合手握时的自然状态为宜。 4.1.10、生产技术与安全技术的统一
(1)生产技术工作是通过完善生产工艺过程、完备生产设备、规范工艺操作,发挥技术的作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包含了安全技术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全部职能和作用。两者的实施目标虽各有侧重,但工作目的完全统一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实现效益这一共同的基点上。生产技术、安全技术统一,体现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具体的落实“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管理原则。具体表现在:
(2)施工生产进行之前,考虑工程的特点、规模、质量,生产环境,自然条件等。摸清生产人员流动规律,能源供给状况,机械设备的配置条件,需要的临时设施规模,以及物料供应、储放、运输等条件。完成生产因素的合理匹配计算,完成施工设计和现场布置。施工设计和现场布置,经过审查、批准,即成为施工现场中生产因素流动与动态控制的唯一依据。
(3)施工项目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进行之前,针对工程具体情况与生产因素的流动特点,完成作业或操作方案。这将为分部、分项工程的实施,提供具体的作业或操作规范。方案完成后,为使操作人员充分理解方案的全部内容,减少实际操作中的失误,避免操作时的事故伤害。要把方案的设计思想、内容与要求,向作业人员进行充分的交底。交底既是安全知识教育的过程,同时,也确定了安全技能训练的时机和目标。
(4)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预防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工艺过程顺利实施去认识,生产技术工作中应纳入如下的安全管理职责:
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教育,规范人的行为,使操作者获得完善的、自动化的操作行为,减少操作中的人失误。参加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从中充分了解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存在的环节和部位、发生与发展、危害性质与程度。摸索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的规律和方法。提高对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能力。严把设备、设施用前验收关,不便有危险状态的设备、设施盲目投入运行,预防人、机运动轨迹交叉而发生的伤害事故。 4.1.11、正确对待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事故是违背人们意愿,且又不希望发生的事件。一旦发生事故,不能以违背人们意愿为理由,予以否定。关键在于对事故的发生要有正确认识,并用严肃、认真、科学、积极的态度,处理好已发生的事故,尽量减少损失。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发生事故后,以严肃、科学的态度去认识事故、实事求是的按照规定、要求报告。不隐瞒、不虚报,不避重就轻是对待事故科学、严肃态度的表现。
(3)积极抢救负伤人员的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利于调查清楚事故原因,从事故中找到生产因素控制的差距。
(4)分析事故,弄清发生过程,找出造成事故的,人、物、环境状态方面的原因。分清造成事故的安全责任,总结生产因素管理方面的教训。
(5)以事故为例、召开事故分析会进行安全教育。便所有生产部位、过程中的操作人员,从事故中看到危害,激励他们的安全生产动机。从而在操作中自觉的实行安全行为,主动的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6)采取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彻底的整改;使采取的预防措施,完全落实。经过验收,证明危险因素已完全消除时;再恢复施工作业。
(7)未造成伤害的事故,习惯的称为未遂事故。未遂事故就是已发生的,违背人们意愿的事件,只是未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然而其危险后果是隐藏在人们心理上的严重创伤,其影响作用时间更长久。未遂事故同样暴露安全管理的缺陷、生产因素状态控制的薄弱。因此,未遂事故要如同已经发生的事故一样对待,调查、分析、处理妥当。
4.2、安全控制方法
4.2.1、安全文明施工的事前控制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爆破工、钻探人员、采样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单位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HSE-MS体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现场环境保护计划、现场人员健康保证计划),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负责人,明确职责。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5)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实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对于5m以上深基坑、拆除爆破、大型结构或设备吊装、施工起重机设备装拆等高危作业,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编制分项实施HSE计划。
(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7)监督承包单位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包括防火、防灾、防毒、防洪、安全用电、安全运输、安全操作等。
(8)加大培训力度,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文明施工,先培训后上岗。 4.2.2、安全文明施工的事中控制
1、监督承包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到位,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得到控制。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监督承包单位全面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计划,使施工现场的材料、物资、配件划区、堆码整齐、道路畅通,安全设施可靠,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施工程序安排合理,工完场清、现场整洁卫生。监督承包按施工图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以质量保安全,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临建搭设、材料堆放应严格按照土建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进行。
3、监督承包单位执行施工工序和工艺规程,有条不紊的进行施工作业。
4、检查承包单位现场警示标志是否齐全醒目,人员是否按章操作,杜绝野蛮施工。
5、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写出未遂事故报告,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6、组织协调,对现场发生严重的不文明施工现象和较严重违章作业,监理人应当立即组织承包单位进行分析,吸取教训,统一认识,统一步调。
7、实施安全监理旁站工作:
(1)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司机等的工作状态,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边坡开挖检查边坡的安全稳定性,注意孤石、松动颗粒及时清除,及时指出安全隐患,监督整改。
(3)检查现场用电安全,用电设备、操作是否规范,电工是否持证上岗。
(4)对照批准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措施,检查现场施工过程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5)检查承包的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是否落实,工作是否到位。 (6)现场检查各种安全标志、安全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7)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对现场安全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形成检查报告,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效果。
4.2.3、安全文明施工的事后控制
(1)分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计划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计划的实现。
(2)总结监理工作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4.3、安全控制措施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4.3.1、组织措施
(1)项目监理机构全员参加,总监负责。
(2)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3)改善外部配套,改善劳动条件。 (4)定期召开安全文明专题会议。 4.3.2、经济措施
(1)建议监理内部安全文明责任制度,奖惩分明,把安全文明施工列入奖惩条款。
(2)严格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对安全、文明措施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并处以相应的处罚;将安全、文明达标情况,作为工程进度的付款条件之一。 4.3.3、技术措施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实施方案),检查安全文明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2)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制度,以制度规范施工内容。
(3)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4)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月报。
(5)编写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3.4、合同措施
(1)承包合同要明确因承包单位原因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引起安全事故,造成建设单位的经济损失的要进行赔偿。
(2)对照合同规定,督促承包单位严格履行安全文明生产合同条款。
(3)与承包单位签定合同时,要明确施工工期的安全、文明施工总目标;明确安全责任范围,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的奖罚条款。 5、环保控制 5.1、环保控制手段
(1)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实施方案)时,应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由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批准。
(2)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环境保护组织机构的专职人员,环境保护措施及相关制度的建立是否符合要求。
(3)督促施工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了解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标准,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支持。
(4)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对环境保护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5)定期对场地内各环境要素进行监测。 5.2、环保控制方法和措施
5.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防止松散材料扬尘措施
(1)水泥采用袋装水泥,放置在水泥库内并设专人看管及清理; (2)现场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如砂石、土方等必须用防尘网或防尘布进行覆盖,随用随清,卸货时严禁抛散;
(3)回填土施工时禁止抛散,以免产生扬尘导致空气污染; (4)根据实际进度确定松散材料进场时间,不得过早进场; (5)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禁止倾倒微细颗粒材料及其他产生扬尘作业,防止粉尘污染的发生。
防尘覆盖示意图
2、修复过程降尘措施
(1)施工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设专人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及时清理浮土,必要时利用洒水车处理;
(2)对污染土壤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进行合理规划,优化各土方开挖施工点位污染土壤运输路线;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定期对场内道路洒水,防止扬尘产生;
(3)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专人洒水降尘,运输污染土壤的车辆采用全密闭车辆,并且内部进行铺膜处理,装车过程中喷洒挥发抑制剂,每次运载土壤量不得超过车载的4/5,为防止路途颠簸污染土遗撒,对运输车辆载斗顶部铺盖帆布,若发现运输过程中有污染土的遗撒,立即组织人员清理;
(4)对开挖及待填的土壤采取围蔽、遮盖等防尘措施,工程竣工后,场地内机具设备和施工材料必须尽快清理完毕,做到工完场清;
(5)砂浆搅拌完毕后,砂料池重新堆放后须覆盖,道路须洒水清扫;
(6)混凝土搅拌设备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安装除尘设施,采取密闭及其他防护措施,消除水泥粉尘污染,预拌砼搅拌车使用完后要冲洗干净,不要将杂物遗洒到道路上。
洒水车降尘密封式防尘专用自卸车示意图
3、防止施工区道路、出入口降尘措施
(1)沿修复施工区四周连续设置砖砌围墙围档,围墙围挡须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禁止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土方、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机具设备等;
(2)污染土壤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载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50cm,边缘低于车辆槽帮上沿10cm,装载渣土或其他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沿,运输过程中须覆盖雨布防止沿途受到污染;
(3)修复施工区配备专人管理车辆物料运输,防止遗撒,土方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必须将土方拍实;
(4)修复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对车轮和车厢挡板沾有余泥渣土或其他污染物的运输车辆,必须彻底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现场。
运输车清洗示意图
5.2.2、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防止废水污染地下水措施
(1)降雨时期产生基坑废水,及时将基坑废水抽出经场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进行综合利用,保证修复过程中废水不外排;
(2)为了评价污染区域地下水环境,需要对所涉及区域内的地下水质进行持续跟踪监测。
(3)定期取样检测水处理设施进水、出水水质,确保污水经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回用要求,如果进水水质满足回用标准,则直接进行回用。
2、现场雨污分流措施
(1)在施工区内修建地面排水系统,包括在施工场地周边和基坑附近修筑混凝土明渠和排水管收线集地面水及雨水,渠边需摆放沙包以防止泥沙进入明渠;
(2)为减低径流中泥沙含量,砂子等松散材料在现场必须用塑料布或帆布进行覆盖;
(3)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的油料设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污染水质。
施工现场覆盖用塑料布、帆布
3、其他防止废水二次污染措施
(1)雨水天气立即停止污染土壤处理工作,并用帆布和塑料布对土壤进行覆盖,防止雨水接触土壤。同时在污染土处理区两侧及设置混凝土明渠和排水管线,进行雨水导排,防止积水;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冲洗水、钻探水、洗车水、机具污水等工程污水,含有沙泥和悬浮固体的工程废水必须经专门的排水管线导排至场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道路及场地做适当放坡,做到污水不外流,场内无积水,并保证场地内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有效运作。 5.2.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放置废弃物的容器要有特别的标识,以防止该废弃物的泄漏、蒸发和防止该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相混淆。
废弃物标识
(2)项目部产生的废弃物按照废弃物类别投入指定的垃圾箱(桶),禁止乱投乱放,项目部设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箱(桶)。
固废分类收集示意图
(3)防废弃物乱丢弃:施工现场会产生零星的废弃施工材料和用具以及废弃的劳动防护用品,针对这些废弃物品严禁随意丢弃,统一收集至现场设置的垃圾桶内,选择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对废弃物外运出场外进行最终的处置。
(4)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施工前材料选购应精确计量,避免材料浪费;应尽量控制工程的变更,产生不必要的施工建筑垃圾。
(5)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超载运输,不得车轮带泥,不得遗撒、泄漏。
(6)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废弃物;施工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分类集中堆放。
5.2.4、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规定的降噪限值,即昼间(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70dB(A),夜间(22:00至6:00之间的时段)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55dB(A),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中午12:00至14:00区间内停止施工。
(2)限制作业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须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证。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打夯机、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材料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场内设置禁止鸣笛指示牌,污染土壤运输车场区内行驶减缓慢行,禁止长鸣笛。
(3)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大声喧哗,特别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扰民,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4)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钻机等)要设置封闭的隔音作业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5)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监测,噪声的监测方法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采取专人管理的措施。 5.2.5、污染土壤运输过程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在土壤运输过程中,必须充分重视二次污染的防治,尤其对“尘、噪、毒”等作为重点防治对象,做好防尘、防止噪声、防毒伤害。
基于此,工程施工设计中对二次污染的防治非常重视,以维持项目良好的环境效益,消除或降低项目实施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土壤运输过程中由于路面不平车辆颠簸可能会导致污染土壤的遗撒,车辆运输污染土壤前后均要对车身和车轮进行冲洗,项目场地进出口建设洗车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防止污染土壤随车带出场区;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噪声及鸣笛声可能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影响。因此,土壤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以下环保措施:
(1)防遗撒处理
对污染土壤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进行合理规划,优化各施工点位至土壤贮存处的路线,制定固定土壤运输路线图,对行经道路进行加固,严格限制挖掘机和自卸车辆在修复场地的活动范围,防止将污染土壤带入场地内其它区域;由于载土车辆载重较大,长期碾压路面容易导致路面凹陷。发现路面凹凸不平必须及时对损坏路面进行整修,用砂石将凹陷处垫平、加固。
运输污染土壤的车辆每次运载土壤量不得超过车载的4/5,为防止路途颠簸污染土遗撒,对运输车辆载斗顶部铺盖帆布,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定时检查土壤覆盖物的完整性。若发现运输过程中有污染土的遗撒,立即组织人员清理,将散落的污染土集中至处置地点或贮存地点。
场地大门处设洗车池,冲洗槽两端内向倾斜,沉淀池收集的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至洗车池,沉淀的泥沙和污染土运送至处置地点。
洗车台采用机械感应的启动方式,现场可选择自动、手动或遥控的方式清洗,用水为循环水,洗车速度为45-60s/辆车,清洗产生的污泥排泥为直排或机排,排出的污泥随场地污染土壤运出至水泥厂协同处置。
(2)防噪声处理
土壤运输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自车辆行驶的噪声、鸣笛声,车辆运输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鸣笛次数,不长按喇叭,减缓车速。
(3)防大气污染处理
定期对工区及施工车辆行驶路面进行洒水;及时清运拆迁的建筑垃圾。
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并选用质量较好的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 5.2.6、水泥厂暂存场所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重点落实防止扬尘导致粉尘污染的保障措施,做到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科学管理、标本兼治,确保将暂存区扬尘导致空气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范围。暂存区粉尘污染防止措施主要为防止土壤装卸过程中扬尘措施。
(1)车辆装卸时禁止抛散,以免产生扬尘导致空气污染; (2)根据实际进度确定车辆进场时间;
(3)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禁止车辆装卸及其他产生扬尘作业,防止粉尘污染的发生。
(4)对污染土壤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进行合理规划,优化污染土壤装卸车辆运输路线;
(5)对暂存区采用防雨布进行全场地覆盖,仅在车辆装卸时打开防雨布,以避免扬尘产生。
2、水体污染防治措施
(1)在水泥厂土壤暂存区四周修建30cm高度隔水墙,防止降雨流入暂存场内或暂存场内积水流出,从而造成二次污染;
(2)为防止降雨造成暂存场内积水,使用防雨布对暂存场区进行全场覆盖,以确保暂存场区在使用权过程中不产生废水;
(3)雨水天气立即停止土壤装卸工作,并立即用防雨布对暂存场裸露部分进行覆盖,防止雨水接触土壤;
(4)暂存场所在区域高于原始地坪并做适当放坡,做到雨水不回灌,污水不外流,场内无积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规定的降噪限值,即昼间(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70dB(A),夜间(22:00至6:00之间的时段)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55dB(A),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中午12:00至14:00区间内停止施工。
(2)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大声喧哗,特别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扰民,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6、合同管理 6.1、工程变更的管理
(1)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工程变更和洽商必须由监理工程师颁发变更令后生效,并由监理工程师指示施工单位实施变更工程。
(2)工程变更实行技术核定单制度,任何形式的变更均由工程例会或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确认,在项目变更实施后,由施工单位填写技术核定单,并由相关单位进行签署。
(3)工程变更和洽商的文件资料应完整,表达应准确,工程变更和洽商的内容应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
(4)工程变更和洽商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费用估价表,监理工程师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审核:
①工程计量依据变更通知、变更设计图纸及现场计量; ②除施工合同另有规定外,单价一般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采用原工程量清单内相应的单价和费率
——采用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定的综合价格及发布的价格信息 ——参考施工单位的实际支出证明,协商价格 ——采用计日工方法
上述审核办法的选用须报建设单位批准。
(5)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或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而提出的变更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所节省的费用分成办法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6)工程变更的工作程序,见下图所示。
工程变更工作流程
6.2、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1)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 ①应建设单位的要求,工程需要暂停施工时; ②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时;
③为避免安全隐患发生,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时; ④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
(2)除紧急情况外,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应征求建设单
位的意见。
(3)如工程暂停是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时,监理工程师应在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发工程复工指令,批准施工单位复工。
(4)如工程暂停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施工单位在暂停原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应提出《工程复工报审表》报监理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批准复工意见。
(5)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诱发的各类问题。 6.3、费用索赔的管理
1、监理工程师将受理施工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原因之一引起的费用索赔:
(1)由于战争、入侵、叛乱、暴乱等特殊风险致使工程材料或施工单位其他财产遭受破坏或损失引起的更换、修复所发生的费用;
(2)由于地震、山洪暴发等无法预测和防范的异常气候和自然力导致的施工费用的增加;由于地下障碍物导致的施工费用的增加;
(3)由于建设单位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未按规定付款、延期提供图纸、提供的书面数据不准确等导致的承包费用的增加;
(4)由于监理工程师延误签发图纸,负责提供的书面数据不准确等导致的施工单位费用的增加;
(5)由于非施工单位引起的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费用的增加。
2、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报建设单位批准,监理工程师才能受理费用索赔:
(1)必须是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索取额外的费用; (2)必须在引起索赔事件的规定期限内,提出索赔意向; (3)必须在索赔事件终止后规定期限内,提出正式索赔申请; (4)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证明。
3、施工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申请时,必须填报《费用索赔申报表》。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的索赔意向后,应向建设单位转送索赔意向,立即做好与索赔事件有关的现场情况调查和记录,收集来自场内外与索赔事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5、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的正式索赔申请后,应从以下方面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查:
(1)索赔申请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2)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和理由是否正确、充分; (3)申请索赔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手续齐备; (4)申请索赔的计算原则和方法是否合理、恰当。 (5)审查通过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6、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申请过程中,应就其中的工程数量、单价、索赔数额等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或协调。
7、监理工程师在完成对索赔申请审查和索赔费用评估后,应提出索赔审查报告,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索赔金额后,签发《费用索赔
审批表》。
8、费用索赔受理工作程序,见下图。
费用索赔受理工作流程
6.4、工程延期的管理
1、监理工程师将受理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下列原因之一引起的工程延期:
(1)非施工单位的原因工程不能按原定时间开工; (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停止; (3)非施工单位原因的停电、停水时间超过施工合同的规定; (4)工程量变化或工程变更使施工单位增加额外或附加工作; (5)非施工单位的其他原因。
2、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报建设单位批准,监理工程师才能受理工期延期:
(1)由于非施工单位的责任,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 (2)必须在延期情况发生的规定期限内提出延期意向; (3)必须在延期事件终止后规定期限内提出正式申请; (4)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延期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证明。
3、施工单位提出工期延期申请时,必须填报《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延期意向后,应分析延期意向,立即做好与延期事件有关的现场情况调查。
5、监理工程师对延期申请进行审查: 延期申请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理由是否正确; 申请延期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和方法是否合理、恰当。 审查通过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6、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延期申请过程中,应就其中延期的天数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或协调。
7、监理工程师在完成对延期申请和延期评估后,应提出延期审查报告,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延期天数后,签发《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
8、工程延期受理的工作程序见下图。
工程延期受理工作流程
6.5、工程分包的管理
(1)严禁施工单位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任何分包均应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并报经监理批准同意,按规定办理工程分包手续。
(2)批准工程分包不解除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规定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3)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实施的分包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分包审批手续: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分包申请,填报《工程分包报审表》,提供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有关许可证、业绩证明及分包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明;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申请进行审查;提出监理
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分包报审表》。
(4)建设单位可根据合同规定指定分包,指定分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分包协议,指定分包单位应保护和保障施工单位免于承担由于指定分包单位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5)监理工程师通过施工单位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也可以直接对分包工程进行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
监理工程师通过施工单位的期中支付,由施工单位向分包单位支付。 7、信息管理 7.1、监理日志
1、监理部应建立一本监理日志主册,监理日志主册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填写,可与土建专业监理日志合并,由土建专业监理人员填写,各专业监理人员填写本专业的监理日志。
2、监理日志应记载下列主要事项: (1)施工现场气象状况 (2)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3)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 (4)存在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 (5)其他事项
3、监理日志应按日及时填写,并由填写人签名。
7.2、旁站监理记录
1、监理部可参照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相关规定,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2、旁站监理记录应记载下列主要事项:
(1)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修复材料装备情况;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进场修复材料、构配件、修复设备和修复药剂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旁站监理记录的相关内容可记入监理日记内。 7.3、监理月报
1、监理部每月编制一期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建设单位对工程现状有一个清晰、全面的了解。
2、监理月报应陈述下列主要内容:
(1)本月气象状况,因天气影响、停水停电或机械故障等原因停工天数及有效工作天数;
(2)工程进度评述:进度比原定计划落后,说明延迟的原因和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措施;
(3)工程质监评述:对施工中已存在或将可能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的事件进行分析和提出应采取的措施;
(4)本月完成投资(造价)报表; (5)施工活动资料及主要职员的变动情况; (6)监理活动资料及主要监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7)下月工作安排和建议。 7.4、监理用表
为了规范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行为,使工程施工有序进行,在监理过程中,将制定一系列工程监理程序和一整套工程监理用表,要求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工程监理程序,采用统一的工程监理用表进行操作。
监理用表分成三类,即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申报的报表,用于监理向施工单位发出通知、指令和审批施工单位申报的报表,和监理内部工作记录用表。 7.5、监理总结报告
监理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施工单位及施工项目; (2)监理组织机构、人员及监理工作起止时间;
(3)关于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监理及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 (4)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价; (5)工程造价分析;
(6)对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7)工程照片或录像、光盘附件。 8、组织协调
8.1、组织协调手段
(1)通过预控手段事先确定协调内容和方式。
(2)通过监理组织系统和项目组织系统,利用职责关系,采取书面指令等方式进行协调。
(3)设置专门机构或安排专人进行协调。 (4)组织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进行协调。 8.2、组织协调方法
项目监理组织协调的方式包括会议制度、口头交流和监理书面通知等。
1、会议协调法
会议协调法是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实践中常用的会议协调法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业性监理会议等。
2、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建设工程尚未全面展开前,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各自人员及分工、开工准备、监理例会的要求等情况进行沟通和协调的会议,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并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授权代表参加,也可邀请分包单位代表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设计单位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总监理工程师应介绍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和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3、监理例会
监理例会是项目监理机构定期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与监理相关问题的会议。监理例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宜每周召开一次。参加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其他有关监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施工单位其他有关人员、需要时,也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监理例会主要内容应包括: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4、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或参加的,为解决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工程专项问题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
5、交谈协调法
在建设工程监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开会来解决,有时可采用“交谈”的方法进行协调。交谈包括面对面的交谈和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交谈。
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交谈协调法的使用频率是相当高的。由于交谈本身没有合同效力,而且具有方便、及时等特性,因此,工程参建各方之间及项目监理机构内部都愿意采用这一方法进行协调。此外,相对于书面寻求协作而言,人们更难于拒绝面对面的请求。因此,采用交谈方式请求协作和帮助比采用书面方法实现的可能性要大。
6、书面协调法
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需要时,或者需要精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就会采用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一般常用于以下几方面:
(1)不需双方直接交流的书面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 (2)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等;
(3)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总之,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和技巧,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领导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如激励、交际、表扬和批评的艺术、开会艺术、谈话艺术、谈判技巧等。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
7、访问协调法
访问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访两种形式。 走访是指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各政府部门、公共事业机构、新闻媒介或工程毗邻单位等
进行访问,向他们解释工程的情况,了解他们的意见。邀访是指监理工程师邀请上述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代表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指导性巡视,了解现场工作。
多数情况下,有关各方不了解工程、不清楚现场的实际情况。一些不恰当的干预会对工程产生不利影响,此时该方法可能相当有效。
8、情况介绍法
情况介绍法通常是与其他协调方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可能是在一次会议前,或是一次交谈前,或是一次走访或邀访前向对方进行的情况介绍。形式上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的。介绍往往作为其他协调的引导,目的是使别人首先了解情况。 8.3、组织协调措施
1、组织措施
(1)开工前成立由承包单位、监理方、项目承担单位三方施工协调领导小组,邀请项目承担单位现场工程师担任组长,“监理部”为协调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建立工程施工协调例会制度,每周固定一个时间由各参建单位的负责人参加,确定工程管理方法、工程进度安排和各单位的关系协调;
(3)建立“相关单位联系表”,以明确项目参建各方的工作职责、协调关系与联系方法;
(4)监理工程师应坚持公正立场,沟通各方关系,维护各方正当利益。
2、技术措施
(1)在组织协调项目参建各方的工作时,及时将“相关单位联系表”变化的情况反映到有关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请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①明确参建各方的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分工; ②确定协商联络的方式和渠道; ③确定工地协调会议制度,工作流程; ④开工准备工作检查。
(3)负责协调管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会议记录、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姓名,所代表的单位;会议议题;会议决议及明确的执行者和完成日期;与会人员签字。
(4)施工过程中需要协调的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整理,记入个人监理日记,并及时处理。如果问题比较复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先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决定采用何种形式便于问题的解决。
(5)施工过程中处理协调问题的原则:
①涉及进度问题:要确保网络图中关键线路上施工如期进行,满足节点形象进度,进度偏差要采取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时纠偏。
②涉及质量进度矛盾:坚持结构质量第一,确保使用功能质量和外观质量,不得以降低质量标准来赶进度。
③交叉施工中的矛盾,要坚持安全第一,减少相互干扰,要有利于成品保护。
④涉及工程计量,支付签证及索赔处理要坚持证据第一,实事求是的原则。
⑤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每周的工程例会,检查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妥善解决需要协调的问题。
⑥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项目施工中的特殊情况,可组织现场协调会或专题工作例会解决有关矛盾。
3、经济措施
(1)总监理工程师在协调过程中凡涉及工程项目进度、投资改变,应在“监理月报”中向项目承担单位报告。
(2)在协调例会或专题工作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各方必须严格执行,否则产生的损失由违背例会决定方承担,并按照损失的程度给予处罚。
4、合同措施
在协调例会或专题工作例会中各方可以就各自的利益做出符合工程合同约定的无责陈述及要求其他方承担责任及损失请求,但协调例会或专题工作例会做出的决定后各方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将按照合同给予经济处罚、局部停工、推迟支付工程款,直至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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