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佳旅游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程监理的监理范围和服务范围

工程监理的监理范围和服务范围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一、监理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各类民用建筑;住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厂房及仓储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工程;保护性建筑工程;地下建筑工程及高耸构筑物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各类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土地整理;

水利水电工程:总库1亿立方米以下的水库工程;总装机容量300MW水利发电站工程;引调水堤防等级2级以下;灌溉排涝流量5立方米/秒以下;河道整治面积30万亩以下;城市防洪城市人口50万人以下;围垦面积5万亩以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的其它水利工程;

公路工程: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及一级以下公路工程;总长1000米或单跨跨径150米以下的大、中桥桥梁工程;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一级以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工程和沿线附属设施工程;

矿山工程:工程类别为二级以下的煤矿工程;冶金矿山工程;化工矿山工程;铀矿工程;建材类非金属矿工程。

二、服务对象

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为、投资机构、项目业主等。

三、服务范围

1.施工阶段监理

(1)协助业主和承包商编写开工报告、全面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当工程完全具备开工条件时,报业主批准,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2)协助业主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业主向设计人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3)协助业主审查和确认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

(4)审查和批准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审核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报告业主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

(6)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加强巡视和旁站监督,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通知承包商停工整改或返工并报告业主;

(7)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8)协助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监理提出的工程变更,签认工程变更通知和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9)进行工程计量,签发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竣工结算文件。公正处理和有效控制工程现场签证;

(10)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对每月的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环卫情况通过监理月报向业主进行总结汇报,检查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11)监督承包商履行施工合同,协商承包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2)督促和检查承包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使之符合城建档案归档的要求;

(13)督促承包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消防、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并对现场有关问题向承包商提出书面意见。

2.施工验收阶段监理

(1)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审核和签署工程竣工申请报告;

(2)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移交证书;

(3)记录未完成工作及需修改的事项,以保证承包商在认可的工期内完工;

(4)检定及核对所有承包商交回之竣工图及资料(特别是设备运行及 维修资料);

(5)协助业主与承包商完成工程总结算之有关工作;

(6)协助业主整理完整的竣工验收修补清单。

3.工程缺陷责任期

(1)记录未完成工程或需修改的事项,设置专人检查承包商在保修书规定内容和范围内缺陷修复的质量,监督承包商完工;

(2)对业主反映的工程缺陷原因及责任进行调查和确认,并协助进行处理;

(3)协助业主按保修合同的规定结算保修抵押金;做好保修期监理工作的记录和总结。工程监理http://www.hnm.com/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