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保护及信息安全制度
信息安全保障:
一、 病案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包括患者及家属)。
二、 涉及医疗纠纷或案件,在未作出鉴定处理之前,应由医务科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未经医务科批准,不得转借、转抄或复印。 三、 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等需带离病区时,应当有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四、 医务人员借阅病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对借阅的病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对丢失或损毁病案者按情节轻重进行扣罚。
五、 住院病案一般不准外借。如、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病历资料时,必须由医务科批准,并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证件后予以协助。
六、 病案室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复印时参照病案管理规定,出具相应证明。(1)患者本人或代理人,(2)死亡患者近亲属,(3)保险机构,(4)司法机关。
七、 复印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复印件需经病案室盖章生效。
八、 病案管理保存期限为30年,留观病例保存年限15年,遵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病案安全防护制度
一、防火:病案室不准用明火、吸烟,下班前切断电源,并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
二、防水、防潮:病案室密集架不直接落地,以防病案跟地面直接接触。
三、防尘:定时进行卫生打扫,擦拭密集架等。 四、防虫:定期用杀虫剂进行杀虫处理。 五、防光:配备遮阳设施。
六、防有害气体:病案室每天进行空气流动,无异味,保持空气清新。
七、防不适宜的温、湿度:病案室配备专业的除湿器和温度计,保持室内干燥,特别是在梅雨季节。
八、防有害微生物:定期对病案室进行消毒处理。
九、防盗窃、防止丢失:做好防盗门窗等防盗设施,下班前检查门窗、锁好门。收取或归还病历做好登记工作,借阅病历办理相关手续。
十、防止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保护病案信息的安全性。不得随意谈论或非法借阅、使用病历资料,防止患者隐私的泄漏。
病案保管的物质条件:
一、病案库房:病案库宽敞,保持空气的流通
二、病案装具:牛皮纸袋,密集架,和选择质量和耐久性好的纸张和墨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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