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证件号码: 乙方: 证件号码: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新法院工地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本工程保质、保量完工,根据《国家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件等相关法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签定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施工面积: 第二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施工期限: 第四条、工程按实做实结、单价 元/平方米。 第五条、付款方式:现金结算,开收款收据。
1、经双方协商通过,工程进行中端需付工程款50%。 2、峻工验收合格当天付工程款50%,全部付清。 3、有关向国家交纳的税收均由甲方自付。
4、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每延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贰佰元/每天,超过三天未支付,乙方有权单方结束合同。
第六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保证质量,按合同指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乙方在现场施工期间不得带领工程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留驻工地。
2、甲方派出监理人员 人, 对乙方所包工程的操作过程时行监督管理,并有权在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必要时采取措施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验收过程中,如乙方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或未按原先施工工序操作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合理更改,直到甲方认可。
3、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加工程内容,由甲方砍认并接到甲方通知后再施工,工期顺延,若增加施工内容的施工费用根据实际结算。
第七条、双职工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余款付清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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