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的表现行为主要包括:
1、委托人不按约定支付报酬的;
2、居间人未能促成合同成立的;
3、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
一、违约情况中介有权向房东投诉吗
房东违约不卖房的中介可以投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二手房买卖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报酬请求权。
2、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三、如何区分居间人和经纪人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和经纪人之间的不同点有:(1)就代理关系而言,经纪人通常都由委托人授予代理权,居间人一般没有代理权;经纪人经营范围较大、较广,可以是代理商、代办商,可以进行直接代理,也可以进行间接代理,特种行业经纪人还可兼自营商与客户对做交易,居间人一般不得自居代理人地位,除非法律规定有特别情况,如隐名居间。(2)就业务而言,居间人除法律规定不得为私人进行居间者外,可以不受民事商事的,如介绍家庭教师或家庭清洁工。经纪人一般受专业范围,且应以商事为限。(3)就两者身份而言,居间人可以与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约定,分别收取报酬,而经纪人主要是代理人身份,不得双方代理,以免从中操纵牟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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