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继承权的顺序如下:
1. 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有优先继承权;
2. 无遗嘱时,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 第一顺序无人继承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4.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房产继承的法定继承顺序:
1、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遗嘱继承: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4、代位继承: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综上所述,房产继承首先遵循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缺乏遗嘱时则按法定顺序,优先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若第一顺序无人继承,则转由兄弟姐妹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一旦继承权落实到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将不再具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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