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合同员工离职属于被迫辞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员工的离职补偿。一般而言,员工
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但如果出现被迫辞职情形,员工仍可向用人单
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单方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
济补偿金,因此部分用人单位会利用劝使、胁迫等方式使劳动者辞职,以达到无须支付经
济补偿金的目的。但如果出现被迫辞职”情形,员工仍可向企业主张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
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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