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未到庭时,律师应核实原因并了解真实情况,如被告不知开庭时间或有正当理由未到庭,则可重新确定开庭时间;若无正当理由,则可依法缺席判决。在核实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并扩大了解范围,如与被告家人、庄邻、村组干部、送达人员等沟通,以查清被告是否知晓真相。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对被告未到庭的,必须核实原因,弄清真实情况,如确系被告本人不知开庭时间、有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则可以重新确定开庭时间,如无正当理由的,则依法缺席判决。在核实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和被告或其家人了解时,还可针对具体情况,扩大了解范围,如庄邻、村组干部、送达人员等,以查清被告是否知晓的真相。
拓展延伸
工伤骗保行为的法律制裁及刑罚程度
工伤骗保行为是指故意利用虚假的工伤事实,以获取不当保险赔偿的行为。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工伤骗保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工伤骗保行为属于保险诈骗罪的范畴,依法可处以刑事处罚。具体的刑罚程度根据骗保金额的大小而定,一般情况下,骗保金额较小的可处以罚金、拘役等轻刑,而骗保金额较大的则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的刑罚。法律的严厉制裁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对于从事工伤骗保行为的人来说,承担法律责任是不可避免的。
结语
对于被告未到庭的情况,律师应当仔细核实原因,以确定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如果被告确实不知道开庭时间或有合理理由未能出庭,可以重新确定开庭时间;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则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缺席判决。在核实过程中,律师还应注意采取适当的方式和方法,扩大了解范围,以查明被告是否知晓庭审的真相。工伤骗保行为是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其采取严厉制裁,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从事工伤骗保行为的人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就是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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