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补助标准及补偿项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可根据困难程度给予遗属定期或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为原则;补助费按人数和标准计算,总额不超过死者生前工资。补偿项目包括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费标准根据职级不同有所调整,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自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根据农非人口分类有所调整。
法律分析
一、遗属补助有哪些标准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二、补偿项目
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拓展延伸
遗产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
遗产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指在继承人或遗嘱执行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合理分配的规则和原则。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遗产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会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法律规定了继承人的顺序和份额,以及对特定情况下的继承权进行或剥夺。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遗产公平、合理地分配给合法的继承人,同时也保护了遗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遗产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遗产继承和遗嘱执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助于解决继承纠纷,维护社会公平和法律秩序。
结语
遗属补助标准的制定原则是根据遗属生活困难程度进行补助,以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准。对于在保护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补助标准可以适当提高。补偿项目包括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遗产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旨在确保遗产公平、合理地分配给合法的继承人,同时保护遗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解决继承纠纷和维护社会公平和法律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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