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单位参保登记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对于企业单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对于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需要提供法人证书、批准成立证件和资料、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和银行账号。以上材料需齐全、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法律分析
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那么新单位参保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一起来看看:
(一)企业单位: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身份证;
3、税务登记证;
4、开户银行许可证;
5、工商营业执照;
6、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
1、法人证书、批准成立证件和资料;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
4、开户银行许可证;
5、银行账号。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保人员需要提交一些材料以进行工伤保险参保。这些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等。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提交工商营业执照、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在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时,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以及职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统计资料。如果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还需要提供其上级部门或者社团组织批转的文件。对于劳务派遣单位来说,还需要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此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提交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配偶的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对于用人单位为劳务派遣单位的情况,还需要提交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最后,用人单位还需要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结语
新的用人单位和事业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需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材料包括:企业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需提供法人证书、批准成立证件和资料、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许可证、银行账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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