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审判长是不可以乱判的。审判长不按事实乱判,是可以向同级提起抗诉的,或者想上级提出上诉,要求二审,同时在乱判事实比较清楚,证据确凿色情况下向纪检委举报也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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