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广东省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338元)的300%(19014元)确定,缴费下限按2018年广东省省第二类片区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626元的60%(3376元)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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