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2、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3、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4、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5、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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