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佳旅游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事诉讼可以口头撤诉吗?

民事诉讼可以口头撤诉吗?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法律分析:

可以在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都会裁定准予撤诉:(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民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人民不会再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 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