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般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需要院长批准适当延长;2、但是从立案到开庭,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3、可以到立案庭咨询,是否因为证据不全而没有立案,接收材料不等于同意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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