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能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基础,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重大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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