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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如何办理结婚证?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成都结婚登记的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近期合影照片等。结婚登记的条件包括双方自愿、年龄要求、无配偶、无禁婚疾病和亲属关系限制。办理程序包括初审、受理、审查和登记。结婚登记处办理时限为当场,费用为0元。依据成都市民政局的通知,可在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

一、成都结婚登记的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卡)”(“常住人口登记表(卡)”中无户籍地址的,还应提交集体户口首页);

6.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二、结婚登记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均无配偶;

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三、外部程序: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并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四、内部程序:

1.婚姻登记处受理;

2.登记员审查;

3.填写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4.颁发婚姻登记证。

法定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0元/对。

依据: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免费婚姻登记服务的通知》(成民发〔2014〕70号)。

地址: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

结语

成都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男方需年满22周岁,女方需年满20周岁,且双方均无配偶,无不宜结婚的疾病,不涉及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办理程序包括初审、受理、审查和登记,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并领取结婚证。办理时限为当场,费用为免费。办理地点为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详情请参考成都市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的相关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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