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农民工的工资,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
该部门受理对单位劳动违法行为的投诉,因此农民工可以及时去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付的,责令其加付赔偿金给农民工。
或者向人民请求支付令;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农民工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手段讨薪
1.手段一:申请诉前保全
司法实践中不少单位在经营不善时,往往采取转移资产、变卖设备、逃匿消失等手段隐匿财产,以此逃避法律责任。这样一来,即使农民工胜诉也会因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法拿到工资。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或申请仲裁前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据此,农民工可以在起诉前或仲裁前向申请对欠薪单位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措施,以避免陷入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尴尬境地。
2.手段二: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申请支付令,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一规定将支付令制度引入欠薪案件中,赋予了劳动者快捷进入司法救济程序的途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支付令仅适用于债权债务比较清楚,请求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并数额确定,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同时支付令可以送达给被告的情况。一般来说,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会在15日内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被申请人必须在15日内提出异议或清偿债务,逾期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手段三: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此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配偶、子女或其他人等时,债权人就有权向申请撤销该行为。
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不管怎么办
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不管可以报警,控告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民工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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