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包括:适用的对象限于现行犯或是重大嫌疑分子;执行机关为司法机关;可适用的情形通常是较为紧急的情况,即此时不拘留可能会来不及或者将需耗费更多精力和成本;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而仅仅属于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相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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