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要由过错方承担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并补订合同。若劳动者拒绝签订合同,用人单位需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两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有多少赔偿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已是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辞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谁的责任
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由形成未签订事实的过错一方来承担不利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上述法律规定分别对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两种情形做出了具体的约束和规范,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处理依据和办法。对于用人单位过错,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过错,在用人单位通知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拒绝与用人单位办理签订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应由形成未签订事实的一方承担。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双方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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