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撤销担保:
1、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2、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方式都有哪几种
担保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
2、抵押。抵押是根据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民法典》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付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等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民法典》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回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时,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债权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几种
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
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抵押,应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与名称,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及范围,抵押物的名称,抵押物的占有归属及抵押日期。
4.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
5.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
担保人取消担保的情形如下:
第一,在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债权人都没有要求担保人还款的,那么担保人就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担保的,就没有担保责任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现在担保人如何取消担保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另外,在以下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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