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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缴费规定?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法律分析:

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14958元、下限2408元;

2、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8%;

3、地方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不用缴费。

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1901元、基数下限2380.2元;

2、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分住院部分和门诊部分,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75%,个人不用缴费;门诊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3、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不用缴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缴费比例为1.5%。

三、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1901元;基数下限1510元;

2、东莞市户籍: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2%;

3、非东莞市户籍: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用缴费;

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3305元、基数下限1510元;

2、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用缴费;

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上限9015元、下限1803元;

2、单位0.5—1.5%,其中工伤保险按各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不同缴费比例划分为三类:0.5%、1%、1.5%,个人不用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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