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续签,公司无需给予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项规定,除非公司维持或提高合同约定条件并同意续签,否则员工不同意续签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降低合同约定条件并同意续签,员工不同意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合同到期不续签时,公司需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续签时,员工拒签合同公司要给赔偿吗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主张不了经济补偿的。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给付经济补偿;简单说: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并且同意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降低合同约定条件同意续签,劳动者不同意的,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何算是维持、提高、降低合同约定条件,是从对劳动者是否有利角度分析。比如原来约定工资是2000,续签约定1800,那就是降低了。原来一年一签,现在续签三年期合同,应该是提高的合同条件。
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函
(乙方):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单位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通知你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时间为:年月日。
请你于接到本通知后至终止劳动合同前,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并按工作交接终结单领取经济补偿金。
特此通知。
甲方签发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时间:年月日
签收回执
本人(乙方)已收到单位(甲方)于年月日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乙方签收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续签时,若公司维持或提高合同约定条件并同意续签,而员工不同意,员工无权主张经济补偿。然而,如果公司降低合同约定条件并同意续签,员工不同意,则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在劳动合同续签时,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评估合同条件的变化,并合理协商解决。以上是对该问题的简要解释,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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