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打报警未立案,可向上级投诉。但需注意,需有伤情鉴定,治疗阶段不能投诉。《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可要求公安机关解释不立案理由,若不成立则要求立案。
法律分析
如果当事人被人打了后报了警,而警方一直不立案,不抓人,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伤害案件需要受害的当事人作伤情鉴定,如果现在当事人还在治疗阶段,还不能进行伤情鉴定,则投诉是没有用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拓展延伸
应对被打报警,如何处理与对方有关系的情况
当遭受到他人的暴力袭击并需要报警时,如果对方与你有关系,你应该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这种情况。首先,确保自己的安全,尽量远离对方,寻求周围人的帮助。然后,立即拨打当地的紧急报警电话,向警方详细描述发生的事件,并提供对方与你之间的关系信息。同时,尽量保留任何可能作为证据的物证或录像资料。接下来,配合警方的调查,提供准确的陈述和证词。在整个过程中,与律师保持联系,寻求法律建议和指导。记住,法律将会保护你的权益,但合理的行动和合作是至关重要的。
结语
当事人遭受暴力袭击后报警,但警方未立案抓人,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检察院投诉。但需注意,伤害案件需进行伤情鉴定,若当事人仍在治疗阶段,投诉可能无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3条,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成立时,应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当事人应确保个人安全,立即报警,并提供详细信息。配合警方调查,保留证据,与律师保持联系,合理行动和合作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九条 负责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或者办案部门应当严格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确保安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由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必要时,也可以由办案部门负责执行,派出所或者其他部门协助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等材料。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和保证金交纳情况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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