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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算是劳动合同期限内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法律分析: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的、合同解除条件亦无严格限制的期间。

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但劳动者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试用期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整个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不得签订没有劳动期限而只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

第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第三,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员工只能试用一次。

一、约定试用期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约定试用期需要符合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三、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四、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六、试用期不得延长。

二、试用期不签合同谁吃亏

试用期不签合同劳动者吃亏,具体如下:

1、即使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就仍受法律保护;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话,则视为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话,则视为没有试用期,直接认定是劳动期限。

一、试用期办理入职需要以下材料:

1、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

2、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6、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7、体检合格证明。

二、合同的一般构成要件如下: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总之,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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