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不能全部提取公积金。只有购房合同,不足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的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还需要提供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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