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体户经营者死亡的,债权债务转让由个体户的继承人与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转让债务的,要经债权人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一、法律规定债权人有哪些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的权利有:
1、债权人代位权,即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债务时,可以代位行使债权;
2、免除债务权,即债权人有权免除债务人的义务;
3、债权转让权,即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4、撤销权,即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这种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权转让合法吗个人债权转让合法吗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六条权利质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第五百五十一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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