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罪不起诉的规定如下:
1、逮捕的交通肇事罪的犯罪行为人错误的,应当立即释放被错误逮捕的人,并作出不起诉决定;
2、犯罪嫌疑人事实上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不起诉;
3、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并且向被害人赔偿道歉,真心悔过的,可以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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