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程序包括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和判决阶段。在起诉阶段,婚姻关系的一方向法院提出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需提交诉状和副本。审理阶段包括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在准备阶段,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并立案,将诉讼状副本送达被告。在调解阶段,法院进行调解使当事人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并制作调解书。开庭审理阶段,法院进行开庭审理、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宣读相关文件,并进行法庭辩论。如调解不
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程序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和判决阶段。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起诉所需材料是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离婚诉讼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一)双方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二)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和方法;
(三)财产分割意见;
(四)子女抚养意见;
(五)诉讼费用清单。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零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有权提出诉讼的当事人因客观上不能提出诉讼,或者因不能预见其提出诉讼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其提起诉讼。因此,在准备离婚诉讼材料的同时,还应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自己的诉讼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离婚诉讼程序可以分为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和判决阶段。起诉阶段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审理阶段包括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在审理前准备阶段,人民法院应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后应在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在调解阶段,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在开庭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应进行开庭审理,并在庭审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并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人民法院应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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