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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贷无力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本文介绍了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解决方式和相关原则。其中,房贷不能成为普遍适用的理由,父母离婚时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一部分或全部。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抚养地实际生活水平和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法律分析

如果因为房贷无法支付抚养费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是,房贷本身并不能成为普遍适用的理由。

在离婚后,如果其中一方需要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该承担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一部分或全部。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承担费用的时间和金额,但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做出相应的判决。

父母离婚时,抚养费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抚养费包括什么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抚养费用一般情况下,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应当协议清楚,如果,日后其中一方因为存在着房贷的压力,而无法支出抚养费用的话,另外一方可以到法院来进行起诉,要求抚养费用的支付,因为房贷并不能够成为不支付的借口。

结语

房贷无法支付抚养费用时,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房贷本身并不能成为普遍适用的理由。在离婚后,如果其中一方需要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该承担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一部分或全部。父母离婚时,抚养费一般从子女的实际需要、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如果有固定收入,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如果父母双方都高收入,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果父母双方都低收入,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月总收入的30%。如果父母双方无收入或收入较低,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子女患病或出国读书等特殊情况,可以超过上述幅度判决。抚养费用以必要为限,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没有法律依据的费用。子女生病或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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