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身体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暂不拘留,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
法律依据:
《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 第十条 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因为被拘留人有其他犯罪行为,决定予以刑事拘留、逮捕、劳动教养等处理或者予以少年收容教养的,应当根据有关凭证终止拘留,并办理出所手续,注明出所的具体时间和所去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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