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刑法意义上的爆炸物应包括炸药、发射药、黑火药、烟火药和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等物品。
法律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条 第二款 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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