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佳旅游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集资房买卖,这些你必须知道!

关于集资房买卖,这些你必须知道!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只限本单位职工购买,转让无效。个人全额出资可拥有全部产权,部分出资则拥有部分产权。转让单位集资房需注意是否有条件和优先购买权。购买前应了解职工出资比例和与单位的约定,查阅《集资合同》。过户税费和违约责任需明确。转让给其他单位职工是允许的,但出售给其他人可能导致买卖无效,损害购房者利益。

法律分析

一、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1、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只限本单位职工购买,转让无效,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转让,如果转让方一旦反悔,购买方的权益将无法保障实际中问题较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

2、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3、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

4、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若出卖人拥有全部产权,当然可以将房产依法转让。只要交易双方办妥过户手续即可。

5、但卖方若只享有房产的部分产权,其单位就可依据法律及与员工的约定,享有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条件、优先购买等权利。此时,就有必要前往该单位了解有关情况。查明单位允许转让后,才能进行交易。

二、转让单位集资房要注意什么?

购买前首先要了解清楚所购集资房职工的出资比例、了解卖方与单位之间有无约定,建议购买前先前往卖方单位了解以下情况:单位是否同意员工转让集资房?是否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了条件?设定了哪些条件?单位是否保留优先购买权?等等,建议仔细查阅卖方与单位签订的《集资合同》的相关规定。

其次,双方要明确房产过户所需税费的承担方及不办理过户的违约责任等。后,现实中,部分集资员工在与甲方已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的情况下,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该房转让给乙方,且已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则甲方无法取得该房的权。

就仅限于本单位的职工进行购买,若要出售给其他的人,那么就有可能导致买卖行为无效,损害的还是购房者的利益。但要想转让单位集资房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此时如果是转让给单位其他职工的话,则就是允许的。

结语

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只限本单位职工购买,转让无效。在实际操作中,转让方的反悔可能导致购买方权益无法保障。集资房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一种房屋建设方式,个人按出资比例确定产权。个人全额出资者拥有全部产权,部分出资者拥有部分产权。转让单位集资房前需了解单位是否同意转让、是否设定条件及优先购买权等。购买前建议查阅相关合同规定,明确过户税费承担方和违约责任。转让给其他单位职工是允许的,但转让给非本单位人员可能导致买卖行为无效,损害购房者利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