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一般不能作为担保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
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进行担保应由村民会议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批准为使用外国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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