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工资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提起的诉讼,对工资不服不属于侵犯其合法权益,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
第九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主管部门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再申诉,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管辖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市级、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再申诉,由上一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垂直管理部门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复核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由上一级机关管辖申诉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再申诉,由作出申诉处理决定机关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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