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议标其实不属于招标范畴。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因而不属于招投标法所称的招标投标采购方式,招标要求公开性比较强。
1、范围不同:许多招标项目中,为了保证招标工作的公正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按技术投标书和商务投标书分别编制,投标时分别包装。开标时投标人一次性递交技术、商务两部分投标书。招标人将技术、商务投标书分别依次开标,技术评审完成后再对商务标进行开标。评标委员会评标时也分为两部分,分别进行技术、商务评审。
2、标书不同:投标文件分为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可以分别称之为技术投标书和商务投标书,简称技术标和商务标。
3、评审不同:评标进行时,可以将对技术投标书和商务投标书的评审分别进行,也称技术标的评标和商务标的评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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