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生效后,需要向原审申请办理生效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最高人民的判决、裁定以及不准上诉或逾期未上诉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通过调解或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完成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
法律分析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要在判决书生效后向原审申请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拓展延伸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是为了确认离婚判决书的有效性和执行力,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申请。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离婚判决书原件、身份证明、户口本等。然后,前往当地人民或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缴纳相关费用。申请递交后,需要耐心等待审批和办理过程,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收到通知或补充材料的要求。另外,还需注意申请时的规定时间和地点,确保按时到场并提供正确的材料。遵循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您将能顺利完成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的申请。
结语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是确认判决书有效性的重要步骤,需按流程申请。准备相关材料,前往或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缴纳费用。耐心等待审批和办理过程,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注意申请时间、地点和提供正确材料。遵循流程和注意事项,顺利完成生效证明的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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